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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收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6 10:51:12 0人浏览

导读:

房产税征收期限有契、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契税是根据交易的房屋面积决定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交易的房屋金额决定的。契税是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20%。针对房产税征收期限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房产税征收期限
  • 对于较多人来说,生活中接触到较多的税款项目,除了个人所得税之外,那就是对于房产税这一税款项目较为熟悉了,因为房产问题到现在也还是大多数人较为关心的,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房产税开征最新规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房产税开征最新规定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
  •   不管是自己的商品房、还是企业经营用房,都需要缴纳房产税。那么房产税征收时间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产税征收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 购买房屋大家是需要缴纳房产税的,很多朋友们在缴纳房产税的时候,可能并不太了解相关的政策,缴纳房产税的话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减免政策,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房产税优惠减免政策有哪些?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一、房产税优惠减免政策有哪些《房产税暂行条例》和施行细则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署、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总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二、房产税征收对象房产税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这里所说的城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难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
  •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为: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征收对象为房屋。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   土地使用税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也就是在城市、县城、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作为土地计税依据。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二、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

  •   国家出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不能浪费、荒废土地的原因考虑,对相应的国有土地课征土地使用税。使用国有土地的公民或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什么时间缴纳土地使用税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为多长时间。

      一、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为多长时间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这要看当地税局是如何规定的,对一般企业而言,地税局要求每年第4季度缴纳。

      但对房地产企业则不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定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确定房地产...

  • 关于房产税征收标准的规定是:1、从价计征=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0%—30%)应纳房产税=房产余值*税率(1、2%)。2、从租计征=租金收入*12%(或4%,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用房用于居住,暂按4%税率征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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