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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由谁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2 10:32:51 0人浏览

导读: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那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由谁出?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由谁出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赵长江。下面为大家解答“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由谁出”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1、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在执行后由被执行人交纳,不由申请人预交。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一致,申请执行人自愿负担执行费用的,也可以由申请人、执行人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

  • 您好!是会收取费用的。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赵长江。下面为大家解答“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由谁出”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1、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在执行后由被执行人交纳,不由申请人预交。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一致,申请执行人自愿负担执行费用的,也可以由申请人、执行人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

  • 您好!是会收取费用的。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一般打过官司的人都知道,若是下达裁决之后之后,被告依然不履行裁决内容的话,我们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那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出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以上就是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出的回答,...

  • 读者问:李先生将一笔钱借给赵某,结果过了还款期限,赵某却始终不肯还钱。李先生无奈之下将赵某到法院。而法院也已判决李先生胜诉,但判决生效至今已有半年多,赵某还是没有还钱。现在李先生想申请法院强制,不知是否过了期限?这期限又该从哪一天算起呢?……EDCE8370-B哈EDCE8370-B尔EDCE8370-B滨EDCE8370-B日EDCE8370-B报EDCE8370-B报业集团律师答: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这个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所以,如果李先生是以公民个人身份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尚未过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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