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继承法> 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吗

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2 16:17:32 0人浏览

导读:

篡改遗嘱如果造成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继承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那么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吗?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吗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熊成浩。以下为大家解答“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吗?”

      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谓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而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是指继承人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完全破坏、毁灭。根据以上法律,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了遗嘱,但情节并不严重,不一定丧失继承权,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丧失继承权。

      而如何认定篡改遗嘱情节是否严重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指出:“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而其它的一般篡改遗嘱的行为,一般不认为是情节严重。具体案件中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由人民法院自由...

  • 篡改遗嘱如果造成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继承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刘海军与刘海武是兄弟俩。刘海军因小时有病致身体残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刘海武开有一工厂,生意较大,生活较富裕。2008年11月,刘海军与刘海武的父亲去世了。在收拾遗物的过程中,刘海武发现他父亲留有一份继承法》第7条4款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继承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4条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本案中,刘海武为多分遗产而篡改了遗嘱,侵害了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刘海军的利益,导致刘海军生活困难。最终,法院判决刘海武丧失继承权,由刘海军继承全部遗产22万。(本文中的姓名均为化名) 李积国 胡发军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熊成浩。以下为大家解答“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吗?”

      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谓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而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是指继承人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完全破坏、毁灭。根据以上法律,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了遗嘱,但情节并不严重,不一定丧失继承权,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丧失继承权。

      而如何认定篡改遗嘱情节是否严重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指出:“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而其它的一般篡改遗嘱的行为,一般不认为是情节严重。具体案件中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由人民法院自由...

  • 篡改遗嘱如果造成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继承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刘海军与刘海武是兄弟俩。刘海军因小时有病致身体残疾,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刘海武开有一工厂,生意较大,生活较富裕。2008年11月,刘海军与刘海武的父亲去世了。在收拾遗物的过程中,刘海武发现他父亲留有一份继承法》第7条4款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继承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4条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本案中,刘海武为多分遗产而篡改了遗嘱,侵害了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刘海军的利益,导致刘海军生活困难。最终,法院判决刘海武丧失继承权,由刘海军继承全部遗产22万。(本文中的姓名均为化名) 李积国 胡发军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