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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股权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3 08:59:05 0人浏览

导读:

公司倒闭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接管破产公司后,会依法对破产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并且在完成清算后,办理注销公司的相关手续。公司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归于消灭。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公司倒闭股权怎么处理
  • 公司倒闭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分配破产财产,完成清算,注销公司。公司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归于消灭。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完毕后公司已不存在,股权随之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柳文彬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公司倒闭股权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因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上市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而被实施特别处理的,公司股票在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公告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并实施特别处理。

      3、上市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或其他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应当依法于第一时间向交易所报告债权申报情况、债权人会议情况、和解和整顿等重大情况并公告。 公司刊登上述公告当日,股票停牌一天。

      4、上市公司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能够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经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交易所自法院发布公告的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后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

  • 公司倒闭法人怎么处理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企业破产且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的,法人代表会受到再办企业时的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定代表人的人身会受到限制;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其亏损责任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来承担,而应由法人自己承担。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也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公司倒闭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分配破产财产,完成清算,注销公司。公司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归于消灭。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完毕后公司已不存在,股权随之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柳文彬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公司倒闭股权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因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上市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而被实施特别处理的,公司股票在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公告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并实施特别处理。

      3、上市公司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或其他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应当依法于第一时间向交易所报告债权申报情况、债权人会议情况、和解和整顿等重大情况并公告。 公司刊登上述公告当日,股票停牌一天。

      4、上市公司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能够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经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交易所自法院发布公告的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后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

  •   甲方(上海某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在 2005年3月28日之前为乙方(上海某信息有限公司)制作展台,乙方截止 2005年3月28日累计欠付甲方账款共计人民币130000元整,针对这笔款项,乙方于 2005年3月28日向甲方制定了还款计划书,根据该还款计划书:从2005年4月起,乙方将根据该公司的资金情况,每月尽可能多的向甲方还款。还款计划书出具后,乙方以丙方(上海某广告有限公司)的帐户在 2006年1月23日向甲方支付了5000元,之后就再未履行还款义务。经调查发现乙方于 2005年10月20日登记注销,金某、朱某是乙方的股东,金某、朱某作为公司股东,在注销登记时承诺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这一情况,甲方以金某、朱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承担付款义务。

      调查经过:

      本律师在接受甲公司的委托后,对乙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进行了调查,查阅了内档,了解到乙公司已经依法解散,但是乙公司的两名股东在公...

  •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清理债权、债务的职权,对债权进行回收。股东在公司解散后发现尚有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主张权利。所实现的债权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由公司享有和承担。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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