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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房子怎么评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3 09:37:12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分房子的评估由法院在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中抽取一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经过测算被评估房地产的价格后,综合分析确定评估成果,并向法院及当事人发送评估报告。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离婚分房子怎么评估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丽律师。以下由我为您解答“离婚分房子怎么评估”这个问题。

      夫妻婚内购房,离婚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于房屋价值及归属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由价高者得,剩余房贷由得房产者承担,得房者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得房者承担房贷并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归还银行房贷后进行分割。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一方想要房屋的所有权而另一方不想要所有权的情况下下,可以委托评估机构按评估时的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出具房屋价值多少的评估报告。如果有房贷,评估价减去房贷后的一半由得房者对另一方进行货币补偿。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6...

  • 离婚分房子的评估由法院在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中抽取一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经过测算被评估房地产的价格后,综合分析确定评估成果,并向法院及当事人发送评估报告。法律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房地产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估价业务应当由房地产估价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费用。 房地产估价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估价业务,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义承揽估价业务。
  • 离婚房子怎么分,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婚前取得房产证书的一方,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该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值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房产为婚后共同购买所得的,离婚时房产无论是否升值都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房产为婚前个人购买所得的,婚后房产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的,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共同装修而导致的升值,离婚时,非购房一方可就该装修而升值部分主张权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容易分房难道外某村俞女士与华先生80年代相识,于同年年底结婚,育一子。婚后夫妻常为琐事争吵,甚至动起手来。  1994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并办了离婚登记手续。同年10月,两人又复婚,并重新进行了登记。但夫妻关系仍不好。2005年,两人再次发生剧烈争吵,后双方分居。俞女士向锡山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中,男方拿出当年协议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房子折价归女方,房子归男方。要求按该协议,自己留下房子,女方走人。  离婚有“协议”与“判决”之别离婚时夫妻财产应如何分割?特别是房产,是大宗财产。协议离婚与法院判决离婚又是什么关系。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有关原则、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协议离婚系双方出于自愿,双方认可,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有关登记即可。体现的是自愿原则。双方对财产的分割也是在双方协商自愿的基础上,自行达成某种...
  • 结婚时给付的彩礼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不予分割。

    但是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女方需要返还彩礼的三种特殊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返还彩礼。

    2、结婚彩礼给付之后,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没有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进行保护,彩礼应当返还。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此彩礼应当返还。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其中依据第二条和第三条请求返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

  • 离婚房产分割是指夫妻离婚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房产进行认定和处理。婚后取得的房产能否进行财产分割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夫妻间没有关于财产的协议,二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间有财产协议的,而且该协议有效,那么婚后取得的房产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归各自所有。如果夫妻间没有财产协议的,或是该协议无效,按照法律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遵照《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的文章如下:

  •   在现代社会进行离婚是需要对于夫妻的财产进行相应的分割的,不过相应的离婚财产分割是根据相应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来进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除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其他收益都属于夫妻共有,这部分收益可以平分,当然若是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增值部分也应该归所有权人所有。”

      二、夫妻共同财产权利义务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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