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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服务费合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8 09:48:43 0人浏览

导读:

我国法律对居间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居间费用的收取及数额。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居间服务费合法吗
  • 法律对居间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不过收费标准如果明显超过行业标准,且操作不符合行业规范的,可以拒绝。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居间合同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是居间人是否促成当事人订立合同,如果合同当事人因居间人的居间作用而达成了合作协议,那么居间合同则成立了。如何来判断呢?其标准主要有两点。1、看委托人与相对人是否成立合同关系;2、看居间人的居间活动是否为合同的成立起到促进作用,例如提供便利、降低难度、加快进度等。若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对于合同的成立完全或基本上无助益,则不能认为促成合同成立。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合同成立即可,至于合同生效与否则在所不问。例如,附条件的合同成立后,因条件未实现而未生效,不可因此而认为居间人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居间合同成立后,居间人的报酬应该由谁来支付呢?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这时居间人所需的居间费用,通常被包括在居间报酬内,所以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但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时,依据《合同法》第427条的规定,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费用。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间是属于中介服务中的一种,因此在居间服务也是可以收取服务费的。但是对于居间服务费的收取也是有限制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居间服务费合法吗?居间服务费是怎么规定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居间服务费合法吗?

      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二、居间服务费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居间的费用限额,目前我国的合同法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属于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前提是合同内容必须不违反社会公序良...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怀向阳。

      房产经纪公司代理一手房,实际上是分销商的性质的,是不可以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者的服务费,中介的服务费应来自于被代理方。

      如果你遇到有中介公司在代理一手房时向你收取服务费,或者以团购等电商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均可直接向预备购买楼盘的开发商投诉,如果开发商不处理,你可以直接向预购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直接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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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 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经济损失。一方坚决履行合同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对于违约方确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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