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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7 16:18:37 0人浏览

导读: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那么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哪些?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哪些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瑞雷。以下为大家解答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哪些这个问题。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

      (2)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㈠、一次性给付

    具体数额是按月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月份总数,一直计算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优点:方便执行。

    仅有姻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继父母和生父母离婚后,双方的姻亲关系解除,或者在同继父母结婚的那方生父母死亡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姻亲关系终止。

    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解除,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继子女受继父母的抚养并已经成年独立生活,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一般不能自然解除,即使和继父母结婚的那方生父母死亡或者继父(母)和生(父)母离婚的也不能自动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

    继父母子女一方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双方提出解除的,达成合意后解除。不论继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否解除,如果继父母在年老无劳动能力或者无经济收入时,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即后赡养义务,参见本站文章《 》

    (法律的这种规定...

  •   夫妻离婚了以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那么,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

  •   导读:抚养费标准及支付方式。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本文为你介绍了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以及其支付方式。以及提供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的相关知识。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子女...

  •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在离婚之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承担抚养的义务。那么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

  • 母亲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有:可以一次性支付、定期给付或者是用物折抵。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瑞雷。以下为大家解答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哪些这个问题。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

      (2)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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