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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子女,应当赡养老人,尽到子女应尽的义务。那么子女如何赡养老人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子女如何赡养老人,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以上就是关于”子...
关于多子女怎样赡养老人的问题,一般由子女协商共同承担,或依据赡养义务责任大小分担。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享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要给予父母相应的尊敬、关心和照顾。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还规定了: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而对拒不履行的子女,被赡养人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虽然我们都知道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但是作为上门女婿与继子女要赡养父母吗?小编在下文跟大家说书,请看下文:
一、上门女婿不用赡养亲生父母?
基本案情:由于家里的经济条件差,一直跟着大儿子生活的母亲想让小儿子也给点赡养费。但小儿子以自己已经入赘做了上门女婿为由,拒绝给付赡养费。问:“倒插门”做了别人家的上门女婿,就可以不赡养生母了吗?
案例分析: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
很多家庭都有好几个兄弟姐妹,所以对于赡养老人就是你推我我推你。实际上每个人都是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兄弟姐妹如何赡养老人?赡养人范围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兄弟姐妹如何赡养老人
1、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应当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在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给予慰藉。
2、《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
说到遗嘱相信大家也都有一定的了解,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于一些中老年朋友们来讲,为了保障自己的财产,有些会在自己身体不是很好的时候立下遗嘱,那么立遗嘱可以加赡养条件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立遗嘱可以加赡养条件吗立遗嘱可以附加赡养义务。《继承法》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二、立遗嘱的程序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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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虽然我们都知道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但是作为上门女婿与继子女要赡养父母吗?小编在下文跟大家说书,请看下文:
一、上门女婿不用赡养亲生父母?
基本案情:由于家里的经济条件差,一直跟着大儿子生活的母亲想让小儿子也给点赡养费。但小儿子以自己已经入赘做了上门女婿为由,拒绝给付赡养费。问:“倒插门”做了别人家的上门女婿,就可以不赡养生母了吗?
案例分析: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
在多子女的家庭里,父母处理家庭事务时,平衡起来很困难,容易导致子女的不满,父母偏心也成为子女拒绝赡养的借口。那么父母偏心可以拒绝赡养吗?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父母偏心可以拒绝赡养吗?
赡养老人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能随意免除。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由此可见,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不能以父母偏心为由拒绝赡养老人,子女仍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得以赡养作为谈判条件,来胁迫老人作出对其名下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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