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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义务怎样确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3 13:45:21 0人浏览

导读: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如何确定的?根据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确定子女直接抚养义务的原则主要包括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那么子女抚养义务怎样确立?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子女抚养义务怎样确立
  •   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确立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如何确定的?根据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确定子女直接抚养义务的原则主要包括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抚养义务的确立。

      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义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

  • 子女抚养的义务如何处理?

    协议离婚的确是一个较为理智有较为省心的离婚方式,夫妻双方坐下来平心静气的通过协商将财产、子女等问题一一作下约定,同时双方均表示将严格履行该协议,然后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说不定还要理上一顿分手饭,把离婚搞得既平静又有几分高雅。然而真的就那么的高雅吗,协议离婚就真得这么轻松吗?其实不然,婚虽然是离了,但是对于协议书中双方约定好的条款的执行却遇到了种种的问题!双方又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对履行讨价还价,一次又一次的争吵不休,离婚时的斯文一扫而光。那么对于不履行协议条款的一方应当如何对待呢?其实方法很简单:依法起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男女双方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因对财产、子女抚养引起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直接由有关法院依法受理。

    可见,争吵不是办法,要想彻底的解决问题就要依法起诉,同时再次本人也提醒那些,要协议离婚的夫妻们:协议书好签!协议的履...

  • 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应到子女十八周岁成年的时候终止,如果他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提前终止抚养义务。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

  •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任意放弃,它不以子女是否与父母订立某种协议为前提,子女也不得以订立了不赡养协议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根据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不以对方的付出为前提,而是基于双方特殊的身份关系。

    兄弟姐妹之间的关于放弃继承的权利从而不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协议同样无效,

  •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存在着扶养义务,是需要进行区分的,如果继子女已经成年不再需要抚养,那么就不需要承担抚养义务,反之是需要对其抚养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所以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存在两种情形。

      1、形成抚养教育型关系。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抚养、教育,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和子女的法律关系。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要承担抚养义务。但如果生父和继母或继父和生母离婚时,对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则双方的拟制血亲关系解除,不再有抚养义务。

      2、未形成抚养教育型关系。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

  • 继父母对成年继子女没有抚养义务。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显然是未成年的继子女。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属于姻亲关系,他们之间无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单质权利与义务。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属于法律上的拟制血亲,他们之间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确立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如何确定的?根据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确定子女直接抚养义务的原则主要包括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抚养义务的确立。

      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义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

  • 不能协议解除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赡养协议中约定解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属于约定免除了子女对父母的法定义务,应属无效约定,该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子女应当继续履行赡养义务。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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