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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6 09:40:47 0人浏览

导读:

专利权不是永久的,它和一些法律规则成立一样都是需要一定条件的。那么,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规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规定
  • 专利复审

    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本所可代理客户进行专利复审程序,以争取获得专利授权。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一般来说,被控侵权人被诉侵权后,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抗辩,一方面是不侵权抗辩,另一个方面就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从根本上否定权利人的权利基础,从而获得专利侵权诉讼的胜利。

    本所可在专利无效案件中代理请求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审,代理专利权人进行抗辩,以维护专利权的有效性。

  • 专利权不是永久的,它和一些法律规则成立一样都是需要一定条件的。那么,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条件是什么呢?专利权无效宣告意义又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些问题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一、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一)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二)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三)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四)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五)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授予专利权之条件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当决定及时通知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会有两个可能,一是宣告专利无效,另一个是维持专利,驳回无效宣告的申请。对作出的这两种决定不服的,都可以在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而原专利权人向法院起诉,又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专利自始无效。对于已经执行了的法院判决裁定、已经执行了的专利行政机关的裁定、已经执行了的专利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已经履行完毕的专利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不具有溯及力。如果专利权人不返还专利使用费、专利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部分返还。

  •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止原因如下:无效宣告程序审查中,有专利权归属纠纷的,专利复审委员会自收到专利权归属纠纷的当事人递交的书面的中止无效程序请求以及诉讼或调处受理通知书副本之日起,或者自收到有关人民法院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和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协助执行专利权保全的公函之日起,应当中止对该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待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再恢复审查。

    第一,中止请求人要求恢复审查;

    第二,中止审查已满一年,并且未收到中止请求人提出的、附具专利权归属纠纷尚未审结证明的延长中止请求;

    第三,收到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取消保全措施的证明;

    第四,保全期限届满,并且未收到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通知;

    第五,收到人民法院或者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者调处决定书副本并且在必要时进行了专利权人变更。

  •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可依据的法定理由有:  (一)专利的主题不符合专利定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二)专利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专利法第五条);  (三)专利的主题不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四)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主题不具备三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与已有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与他人的先有权利冲突(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  (五)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六)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必要的核技术特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七)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  (八)修改超出原申请范围(专利法第三十三条);  (九)重复授权(专利法第九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
  •   法律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在公民申请专利没有获得通过时给予其申请再次审查的权利,即专利申请的复审,那专利复审期限有限制吗?专利复审的条件有哪些?专利复审期限为多长时间?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复审期限有限制吗

      1、在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2、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后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如果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和第九十三条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则允许恢复,且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不予恢复。

      3、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前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可对上述两请求合并处理;...

  •   商标往往可以在长久经营中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以后消费者看到这个商标就会想起他的生产企业。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之后的法律后果,规定于2014年《商标法》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

  • 实践中许多无效宣告请求是在专利权人起诉侵权人之后,被诉侵权人出于抗辨目的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此时提出请求的目的非常明显,就是要把原告方的权利基础完全否定,从而使对方侵权成立的主张失去依据。

    专利无效的情况比较复杂,有多种情形都可以导致被授权的专利最终无效。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主要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外观设计和已有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即丧失新颖性)、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明确,以及在修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时超出原有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等等。

    程序上,在缴纳规定费用并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和证据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将把副本送交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必须在指定期限答复,但不答复不影响审理...

  •   如何认定外观专利无效?要判断已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是否会无效,除过期或未缴年费外,就要判断是否违反专利法的第二十三条规定。下文将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如何认定外观专利无效

      外观设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三个步骤:

      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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