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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什么时候开始产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6 10:51:21 0人浏览

导读:

著作权和版权是同一个东西,著作权法所称的著作权也就是版权,只是由于翻译等原因出现了不同的说法。那么著作权什么时候开始产生?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著作权什么时候开始产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 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 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   1、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著作权及邻接权的权利类型随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多。在1991年实施的《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使用方式并不详细,而新《著作权法》则规定了17种权利类型。因此,基于法律的规定,多种著作权的现象由此而产生。

      2、作品的本质决定其需要传播,并在传播过程中产生多种邻接权。其一、在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作品的本质属性之一是商品;作品的创作过程是劳动过程,作品的传播过程能够实际上是作者及其他主体向社会提供其劳动成果的过程。如果作者创作的作品不能得到回报,必然影响其进行继续创作的物质生活条件,不利于鼓励作者的创作积极性。

      其二,作品是作者表达自己的思想的重要方式。虽然作者可以在业余进行创作,其作品可以不发表、自己欣赏,但多数作者仍然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作者需要向社会传播其作品。

      3、社会需要作品传播形式的多样化。一件作品完成后,并不意味着完全以完成后的表达形式用...

  •   在我国,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我国著作权取得时间是什么时候?我国著作权取得方式包括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我国著作权取得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国著作权取得时间是自作品创作完成时,就取得著作权。

      著作权是一种有时间限制的权利,但因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所要维护的利益的性质不同,二者的期间也有区别。

      作者和作品之间的带有人格利益的联系,反映了一种客观事实。只要作品存在一天,作者与该作品与生俱来的联系事实就不会改变。维系和保障作者和作品之间的人格利益,反映了对历史的忠实和对世人的负责,这不因时世变迁而有所改变。因此,著作人身权中的某些内容具有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比如,《史记》再过一万年也要维护司马迁的作者著名。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正反映了这个...

  •   著作权和版权是同一个东西,著作权法所称的著作权也就是版权,只是由于翻译等原因出现了不同的说法。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著作权与版权有区别吗?著作权与版权的定义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著作权与版权有区别吗

      在我国,版权就是著作权,没有区别。著作权法称呼的理由:

      1、民法通则和继承法均用著作权,称著作权符合我国现行法律的固定用法。

      2、我国历史上在正式场合均称著作权,如清王朝、北洋政府、中华民国政府制定的著作权法。

      3、从版权一词原仅指对作品出版印刷的专有权这一起源情况来看,使用版权容易产生误解。版权一词,人们往往理解为出版者的权利,是“版权所有,翻印必究”意义上的版权,这与本法保护的对象主要是创作者大相径庭。

      4、从法律体系上看,我国的法律更多地接受了大陆法系的传统,大陆法系的国家一般...

  •   著作权的取得和产生需要哪些条件?著作权的取得和产生的条件分为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是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形式条件是作品完成后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本文详细介绍。

      就条件的性质而言,可以分为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两种。

      一、实质条件

      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大体有两种标准:

      1、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

      2、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二、形式条件

      形式条件是指作品完成之后,是不附加其他条件就享有著作权,还是附加一定的条件或是再履行一定的法...

  •   著作权基本特征是什么?著作权具备独特性,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成果,能够被复制,不违反法律等特征。而网络著作权的特征主要体现在法定性、专有性、地域性、表现性方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著作权基本特征是什么

      1.、具有独创性

      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智力成果,而不是抄袭剽窃他人的。创作,是一种脑力劳动、智力活动,能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和专利法中的创造性的要求有所不同。专利法中的创造性,要求必须具有新颖性,甚至要求必须是首创的。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只要是自己创作的,是表现自己思想观念和感情的智力成果,该作品的水平即使低于已经出现的同类作品的水平,但只要自己创作的,就应认定具有独创性。

      2.、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成果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是一个十分广阔的领域,可以容纳所有的智力成果,但体力劳动的成果不属这一领域。

      3...

  • 商标权与著作权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分别由《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予以保护。在实践中,可能发生两种权利冲突的情形,具体是指著作权和商标权都具有合法性,在对两者未进行协调或者处理的情况下,两者之间可能出现的对抗。对于这样的权利冲突,解决的基本原则是“权利在先”原则,即对在先的权利给予保护,而在后的权利可能被认定侵犯在先权利。《商标法》第31条规定的“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此处的“在先权利”,即包括了在先成立、生效的著作权。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31条。

  •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作用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作用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登记申请文件所述事实的初步证明。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家将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并享受有关税收、知识产权、投融资、产业技术、出口、人才吸引等若干的优惠政策。  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关于贯彻落实'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意见》中,我国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

  •   核心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而对于作品的表演者和广播者,他们享有的是邻接权。什么是著作权中的邻接权?邻接权如何取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邻接权的知识内容。

      一、邻接权的概念

      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在传播作品时所享有的权利,因为它与著作权紧密相连,故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是由著作权衍变转化而来的,是从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权利。

      邻接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传播者,例如,图书、期刊的出版者,音乐、戏剧等表演者,录音、录像的制作者以及广播电视组织等。

      邻接权保护的客体是用以传播的作品,即演绎作品,它是以原作品为前提,根据传播形式的需要加工而成,如戏剧、音乐演奏、诗朗诵、相声等。

      所以,邻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利、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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