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知识产权> 著作权人修改权

著作权人修改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6 11:07:43 0人浏览

导读:

著作权人有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之分,著作权又分为了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总之分类方式是很多的。那么著作权人修改权?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著作权人修改权
  •   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为作者所享有,只有经作者授权,他人才能修改其作品,未经授权而擅自修改,即构成对作者修改权的侵犯。

      例外:

      (1)报社、杂志社可对投稿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无须征得作者同意。从实质上讲,修改权仍属于作者,他人只能在法定范围内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而不能改变作品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2)美术作品原件出售后,著作权人如想修改作品,须征得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同意。

  •   核心内容:一般享有其自己的著作权的著作权人是有一定的修改权的,那么如何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一定的修改呢?下文将会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了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修改权,即对著作权人创作的,已发表或者没有发表的作品享有修改的权利,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修改权不仅体现在对创作作品的立意、观念和文字上的修改,还体现在对已发表的作品的收回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诸方面。

      修改权产生于创作作品之时,灭失于著作权人死亡之时。著作权人生前未对继承人、受赠人或者第三人委托修改自己的作品,著作权的修改权随著作权人的死亡而消亡。

      修改权可以转移,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者委托,著作权人以外的人也可享有对作品的修改权,但必须按著作权人的要求进行。

      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报社、杂志社可以对作品进行如下的修改:

      1、对其错别字、明显的...

  •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许登甲  我国《著作权》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通常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应当根据影视作品上的署名确定。但由于影视作品的制作过程涉及的主题众多,署名时常常不注重考虑法律的规范要求,常常出现署名中包含协助拍摄单位、承制单位、联合拍摄单位和出品单位等众多权利人信息,以及出版的录像制品上标注的著作权人信息与作品内容上标注的不一致等情形。  影视作品存在着各种类型的创作,如:编剧、服装、场景、道具、音乐等等。但只有其中具有独创性,体现了智力成果,才能成为作品。但如果每个作品的著作权人都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则会对整个影视作品的运行、成本受到影响。所以,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这样规定对整个影视作品的运行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著作权法同时也规定了编剧、导演、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
  •   我们都知道出版了自己的著作拥有著作权,那如果是未成年可以出版小说吗,是否享有著作权?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可以出版小说吗??未成年人可以拥有版权吗?

      【律师回复】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即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任何人都可以拥有版权,其不受法定年龄的限制。

  •   著作权人有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之分,著作权又分为了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总之分类方式是很多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著作权人包括了哪些人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人包括了哪些人

      原始著作权人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原始著作权人享有的是完整的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继受著作权人享有的只是著作权的财产权,而对著作权的人身权则只有保护的义务。

      二、著作财产权有哪些

      (一)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二)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三)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

  •   1、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标的,随着科技的发展,逐渐的扩张,几乎涉及到一切智力劳动的创作成果。为了包容各类的创作,以及适应未来可能发展出的新的传播方式,各国著作权法一般采概括性的规定与列举式的规定相结合,以灵活运用。至于所列举的作品形式不外乎下列数项:(1)、文学作品(包括文字、语言);(2)、音乐作品(包括曲与词);(3)、戏剧作品(包括配乐);(4)、舞蹈及哑剧创作;(5)、图画、雕刻及雕版等美术作品;(6)、摄影作品及图片;(7)、电影及其它视听作品;(8)、地图、科技及建筑图形。随着科技的发展,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范围不得不极度的扩张,以涵盖一切形式的作品,甚而在一些国家还扩及到对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及表演的邻接权。 [8]但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初衷即在于便利公众的文化进展,因此,一面扩展著作权法保护的标的,一方面又必须就排除客体作出详尽的规...

  •   为了保护智力创造成果,有了《著作权法》。侵犯著作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那么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1、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

      2、须为著作权法所明文保护的排他性权利。

      随着著作权保护客体的扩大,着作权的权利的种类也相应增加。一般地说,包括以下各项:

      (1)复制权;

      (2)发行权;

      (3) 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翻译、汇编权。

       3、被害人须有著作权。

      原告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首先应当证明其享有著作权。在我国,不采著作权取得须先经行政机关审查登记的制度,而采“创作”主义,作品一经创作完成,作者就取得着作权。但在诉讼中,原告仍须证明其着作权的存在。着作权的存在,除上述应属于成文法所...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