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综合> 仲裁费可以减免吗

仲裁费可以减免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7 09:06:16 0人浏览

导读:

仲裁费用指仲裁机构为办理具体仲裁案件按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补偿性费用。向当事人收取仲裁费用是仲裁机构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的需要。那么仲裁费可以减免吗?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仲裁费可以减免吗
  •   我们知道在工作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一般都会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仲裁费可否减免缓交?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仲裁费可否减免、缓交仲裁申请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前提。仲裁的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将协议中约定的争议书面提交给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机构,请求对争议进行仲裁。

      原则上,仲裁费不能减免。确有困难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最多可以缓交一半,但须在开庭前交清。

  •  仲裁费用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按递减比例收取仲裁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规定,经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确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申请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预交仲裁费。原则上,仲裁费不能减免。确有困难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最多可以缓交一半,但须在开庭前交清。如果不预交,又不申请缓交仲裁费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申请人到财务室交纳仲裁费的,现金、支票均可,也可以通过银行转帐。
  •   导读:相信大家都听过拖欠税款会被要求缴纳滞纳金,那滞纳金可以申请减免吗?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税收滞纳金可以减免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欠缴税款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滞纳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地税征 [2003]536号)中《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滞纳金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滞纳金:

      (一)欠缴滞纳金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能积极补缴欠缴税款,并主动提供其他单位和个人偷逃税款线索的,经查属实,追缴税款数额较大的;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中,积极配合检查,及时足额缴纳查补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清全部欠缴税款且缴纳滞纳金确有困难的;

      (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主动补缴税款的。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扣缴义...

  •   12月7日上午,热带及亚热带地区绿色建筑委员会联盟在深圳成立,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共同见证了联盟的成立。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当日的首届热带及亚热带地区绿色建筑技术论坛上表示,新建筑必须采取强制的节能标准。“我们对绿色建筑也有积极政策。下一步中国要出台房产税,高等级的绿色建筑可能免收或减收。”此次热带及亚热带地区绿色建筑委员会联盟成立仪式由深圳建科院组织,旨在促进热带、亚热带地区国家绿色建筑委员会和中国相关地区绿色建筑委员会间共同推动地域绿色建筑发展的一种工作网络和地域性研讨交流。

      记者当日获悉,伴随着热带及亚热带地区绿色建筑委员会联盟的成立,深圳光明新区将成为国家绿色建筑示范区。

  •   房地产契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就当事人所定契约按房价一定比例向新的房屋产权人所征收的一次性税费。那么房地产契税的减免规定是怎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减征或免征: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予以减半或免征;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项目。

      《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 1999〗 210 号)对房地产市场有关税费做出了新的规定:

      1、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2、关于空置商品房税收,为了加快住房资金周转降低金融资产风险,对积压空置的商品房销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 2000年底前予以免税优惠(限于 ...

  • 契税有没有减免政策呢   缴纳契税虽然是义务,但如有可能,还是应争取一下政策性的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减征或免征: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3、因不可抗力失去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予以减半或免征;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项目。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启动房地产市场,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于1999年7月29日颁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
  • 1、具有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及加盖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戳记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的企业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并同时报送下列材料:减免税申请表;《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及其附表;《再就业优惠证》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经县级以上主管税务机关按财税[2005]186号文件规定条件审核无误的,按下列办法确定减免税:

    (1)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均由地方税务局征管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批时按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企业吸纳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预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在预核定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预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小于预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