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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效力如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7 09:08:40 0人浏览

导读:

仲裁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但我们要知道仲裁和诉讼是不同性质的方式,有些事项是不允许仲裁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仲裁的效力如何规定的相关法律问题,那么仲裁的效力如何规定?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仲裁的效力如何规定
  • 国内效力

    根据《仲裁法》、《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998】15号)的有关规定,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是 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另外,按照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法释【2000】3号)的有关规定,国内仲裁机构(包括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的 仲裁裁决可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得到执行。

    国外效力

    根据我国加入的联合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也称1958年纽约公约)的规定,国内仲裁机构(包括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140多个已经缔结《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国家和地区,按照一定的程序得到承认和执行。

  •   仲裁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但我们要知道仲裁和诉讼是不同性质的方式,有些事项是不允许仲裁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仲裁裁决效力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仲裁裁决效力是怎样的

      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

      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

      ...

  •   如何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均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效力进行确认,当仲裁协议双方分别请求确认时,要看具体情况而定。若法院受理后,仲裁机构应中止仲裁。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如何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在我国,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都有权确定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当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时,人民法院有权对此作出裁定。

      2、在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时,如果仲裁委员会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则无权受理;反之,人民法院有权受理,仲裁委员会无权作出决定。

      3、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确认仲裁协效力的法律效果

     ...

  •   相信经常签署合同的人都知道,在书写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当合同发生争执时,去XX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争议,那么,合同条款怎么约定仲裁呢?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合同争议解决,仲裁和法院只能择其一,不可约定"仲裁或起诉"。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仲裁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中分别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以上就是“合同条款怎么约定仲裁”...

  •   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签署合同大家都没意见是最好的,可这是也只是理想的情况。要是发生合同该怎么办?那么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于合同纠纷仲裁时效是如何规定的的相关知识。以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谢谢大家的阅读。

      一、什么是仲裁

      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二、合同仲裁时效的计算

      仲裁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同样,《民法通则》有关诉讼...

  •   由于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仲裁也难免会有不公正、不合法的裁决,这个时候能采取的救济方式就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撤销申请的受理法院

      《仲裁法》第58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另外,可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分别是:(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

  •   我国法律对于解决涉外合同争议的方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那么,国际合同纠纷仲裁如何处理?解决涉外合同纠纷可以采用四种方式: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友好协商

      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这是解决争议的最好途径,但这种办法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调解

      在争议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出面从中调解。实践表明,这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的途径。我国仲裁机构采取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其具体做法是:结合仲裁的优势和调解的长处,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或之后,仲裁庭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对受理的争议进行调解解决。如调解不成功,仲裁庭仍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继续进行仲裁,直到作出终局裁决。

      三、仲裁

      仲裁是按仲裁程序,由仲裁员做裁判,对双方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仲裁员的裁决是有约束力的。如果败诉方不执行裁决,胜诉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

  •   相信大家应该都知道法律解决纠纷的手段除了去法院起诉,还可以去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那么,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法律效力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当然有法律效力。仲裁委员会的生效裁决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仲裁规则都是经反复调查研究,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在国际上,仲裁规则由各仲裁机构自行制定,如伦敦国际仲裁院制定的伦敦国际仲裁院规则,国际商会仲裁院制定的国际商会仲裁院规则等等。在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的仲裁规则已是中国涉外仲裁的第三代仲裁规则。在《仲裁法》公布之前,由于我国仲裁立法尚不统一,因此,仲裁规则制定的部门和依据也就各不相同。如《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起草制定,国务院公布实施;《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则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后,其第15条规定:“中国仲裁协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从而明确了中国仲裁协会是中国仲裁规则的制定机构。同时,第73条又规定:“涉外仲裁规则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这说明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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