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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能离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7 09:49:21 0人浏览

导读:

不是只要起诉离婚就能离婚的。法院要确定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破裂,并无和好的可能性,或者经过调解无效的,才能判决离婚。如果法院认为起诉方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的,或者犯错方有悔改的表现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准予离婚。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植物人能离婚吗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张康。

      在外地是可以离婚的。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满一年,则应视其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 怀孕能离婚。女方能起诉离婚,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需要注意的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无性婚姻能离婚,可以直接和对方提出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但是如果单只以无性婚姻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不一定能被判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申请双方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协议书需要对子女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作出明确的约定。这种离婚形式是必须要有离婚协议书的,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办理离婚登记的。诉讼离婚不需要离婚协议书,只需要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予以立案后当事人等待开庭,由法院来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无法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但这种方式历时更久,而且第一次起诉很有可能被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

  • 没离婚协议书不能离婚。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离婚有且只有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二是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夫妻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是不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能强制离婚。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无论离婚的原因的是什么,婚姻登记机关都应当准予离婚;

    2、如果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就需要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是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因此如果双方仅有财产纠纷,感情并未破裂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3、实践中,因为财产纠纷导致感情破裂的离婚案件不在少数,因此,如果一方起诉离婚,还是应当以夫妻感情破裂作为离婚的理由,否则仅仅以财产纠纷提起离婚诉讼,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 适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一审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由院长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则一审法院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离婚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提起起诉的,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当中,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在没有法定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下,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多数情况是判决不准离婚,需要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彩礼是男方给予女方的,那么在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能不能要回彩礼呢?根据法律规定,女方提出离婚的,只有在双方登记之后未共同生活或者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了彩礼的返还条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共同生活的期限,不可用时间长短来衡量,要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有些虽然共同生活时间仅几天,但双方确实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结婚,仅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不能认定双方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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