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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期限有多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8 10:30:30 0人浏览

导读:

公司破产后,公司清算随之而来。在这一阶段中,公司需要清点债权、清算债务。而对债权人来说,在公司清算期间需要及时提出债权申报,否则就可能使自己的权益遭受损害。那么,债权申报期限有多长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债权申报期限有多长
  •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限定债权申报期间,对于破产程序及时、顺利进行是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债权人人数和债权数额业已确定的情况下,才能召开债权人会议和进行清算分配。接下来就由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和范围

      1、申报期限

      对债权申报期限的立法体例,有法定主义和法院酌定主义两种。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主义。其法定期限为:收到法院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其债权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故债权人收到通知的当日或者公告发布的当日,不计算在申报债权的期间内。

      2、申报范围

      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对债务人的债权,均为可申报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对于在破产案件受理时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债权的申报问题,现行破产法...

  •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言下之意,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注意单选题)。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 一般我们在借钱的时候为了明确自己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都会和向我们借钱的人打一张欠条,这也就是像在我们公司法里面公司的债权合同,但是不同的是公司的债权债务是有合同的条款保障的。而且债权的公告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公司法债权申报公告期限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公司法债权申报公告期限规定及其相关。一、公司法债权申报公告期限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很显然,在公告期后才对债权债务进行了最后的了结,才能够进行最后的审计。二、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的原则是什么?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
  •   债权申报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有效期限,目的在于及时确定债权范围,保证破产清算活动 顺利进行,使破产程序不致因无期限的等待债权人申报 而延误。那么债权申报期限最长为多久?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债权申报期限最长为多久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 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 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 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这一规定,确定债权申报期限有以下要求:

      (1)债权申报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人民法院应当 在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期限。

      (2)债权申报期限为30日至3个月。债权申报期限 的长短可因破产案件规模大小、债权债务关系的复杂程 度等因素而不同,但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过3 个月。(3)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案件公 告之日起计算。

      (4)...

  • 债权的申报一般发生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债权人为了追回自己的债权,是需要向债权人会议申报的,超过时间未申报的债权,是会视为自动弃权的,那么今天就一起来看看申报债权流程以及条件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一、申报债权流程有哪些1、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且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申报期间。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应指定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同时应于30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债权申报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3、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可以是个人主体也可以是法人主体。4、申报债权的分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9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5、职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破产债权申报及其期限

      债权人行使破产参加权,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偿的诉讼活动。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首要环节。债权虽客观存在,但仍须通过申报形式提出行使权利的请求,才可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偿还。即使是已开始执行程序的债权,如因破产程序开始而被中止,也应当履行申报程序,债权人不得以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已知其债权存在为由不作申报。债权的申报可由债权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申报时应说明债权数额及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很多国家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应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中国则规定向法院申报。各国法律通常规定,债权申报在破产宣告后进行,在开始和解程序时,也规定有债权申报程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权申报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进行。债权申报定有期限,有的国家为固定期限,有的国家则规定为弹性期间,由法院视案情在期间内确定。中国法律规定,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的已知债...

  •   [案例]

      张某欠李某1万元债务已到期,但声称无还款能力。李某通过调查,得知A公司拖欠张某工资1.2万元长达一年。李某遂起诉A公司。

      [不同观点]

      1、李某可以行使代位权,因为李某对张某享有到期债权,张某对A公司享有到期债权,而且张某怠于行使其债权。

      2、李某不能行使代位权,因为工资是专属于张某自身的债权。

      [分析]

      本案李某能否行使代位权?下面作者在阐述代位权制度的基础上,对本案进行分析。

      一般认为,罗马法并未设置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真正确立这项制度的是《拿破仑法典》。《拿破仑法典》第1166条规定:“但债权人得行使其债务人的一切权利和诉权,权利和诉权专属于债务人个人者,不在此限。”随后《西班牙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日本民法典》、旧中国国民政府民法等均设立了这项制度。《日本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行使属于其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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