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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合同如何成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7 17:05:58 0人浏览

导读:

预约合同的本质是契约。预约合同最早存在于买卖、使用借贷、消费借贷等个别契约之中,后被有些国家扩及于所有契约。那么预约合同如何成立?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预约合同怎么生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预约合同如何成立
  •   【案例简介】

      被告(某市一食品公司)欲购买原告(该市某渔业公司)的海产品,2001年5月20日被告通过电话与原告联系,请原告寄一份价目表。同年5月28日,被告收到一份价目表,其中载明带鱼单价每公斤18元,黄鱼单价每公斤22元。被告遂于当日与原告电话联系,称愿购买带鱼和黄鱼各2万公斤,但带鱼价应降至每公司16元,黄鱼价应降至每公斤20元,原告称,价目表规定的价格一般不能变,但由于被告要的量大,可以考虑降价,但需要研究后答复。次日,被告向原告正式发去函电,称“带鱼每公斤16元,黄鱼每公斤20元,各要2万公斤,可在一周内答复。如无异议,一周后正式订合同,6月份分批交货”。三天后,有另一家渔业公司向被告推销海产品,被告认为带鱼、黄鱼等价格合理,遂决定向该公司购买,双方订立了正式的合同。同年6月2日,原告给被告打电话,称同意按被告提出的价格出售,并已备齐带鱼、黄鱼各1万...

  • 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可能也有所不同:

    1、当事人口头协议的,自一方收到另一方承诺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

    3、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等电子传输形式订立合同的,自一方系统收到另一方承诺的数据电文时,合同成立。例如,你用电子邮件给客户发生订单,自你的电子邮件系统收到客户回复时,订单合同成立。

    4、虽然没有口头或书面等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了,合同依然成立。

  • 预约合同的效力是:

    1、如果是依法订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

    2、如果是依法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合同,办理完成后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2006年03月29日 16:14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根据第25条规定,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即告成立,但第32条、33条又规定了不同的合同成立时间规则,这三个条文的适用关系是:若同时存在各条适用情形而三者又不一致的,应以第33条为准;若同时存在第25条、32条适用情形的,应以32条为准;若只存在第25条适用情形,或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与承诺生效时间一致,则可适用第25条,举例说明:甲公司于1998年10月5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乙公司于10月10日向甲公司了妯承诺并于当日到达,甲公司...

  •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从以下方面进行区分:

    1、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而合同的生效必须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

    2、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而合同的生效则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

  •   当事人签订合同后,有时候可能纠结于和合同成立时间。那么,合同成立时间怎么确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合同成立时间怎么确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

      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确认书具有最终承诺的意义。

      4、合同的实际成立。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

  • 【案例简介】

    被告(某市一食品公司)欲购买原告(该市某渔业公司)的海产品,2001年5月20日被告通过电话与原告联系,请原告寄一份价目表。同年5月28日,被告收到一份价目表,其中载明带鱼单价每公斤18元,黄鱼单价每公斤22元。被告遂于当日与原告电话联系,称愿购买带鱼和黄鱼各2万公斤,但带鱼价应降至每公司16元,黄鱼价应降至每公斤20元,原告称,价目表规定的价格一般不能变,但由于被告要的量大,可以考虑降价,但需要研究后答复。次日,被告向原告正式发去函电,称“带鱼每公斤16元,黄鱼每公斤20元,各要2万公斤,可在一周内答复。如无异议,一周后正式订合同,6月份分批交货”。三天后,有另一家渔业公司向被告推销海产品,被告认为带鱼、黄鱼等价格合理,遂决定向该公司购买,双方订立了正式的合同。同年6月2日,原告给被告打电话,称同意按被告提出的价格出售,并已备齐带鱼、黄鱼各1万公斤,准备交货。被告称已与他处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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