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有哪些特殊情况子女抚养

有哪些特殊情况子女抚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4 16:38:41 0人浏览

导读:

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解答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一知持续到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为止。那么有哪些特殊情况子女抚养?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有哪些特殊情况子女抚养
  •   特殊情况下的子女抚养问题

      (一)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

      1、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2、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二)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

      双方都同意收养的,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参照上面的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方式;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一方擅自收养的(单方收养实质上是一种无效收养行为),且收养后一直不为对方认可的,由收养一方单独抚养,对方不承担抚养费。

      (三)(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的抚养权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

  •   哪些情形可以由母亲抚养子女?

      子女随母亲生活的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   

      子女随父亲生活的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

  •   核心内容: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解答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一知持续到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

      ⒈、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⒉、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⒊、父母应当负担虽年满18周岁,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育费。

      ⒋、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患有严重疾病、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不能参加...

  • 子女由女方抚养的情况: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方生活的;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母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母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母方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哪些情形可以由母亲抚养子女?

      子女随母亲生活的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   如果夫妻离婚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产生了争议的,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做出相应的判决。那此时申请由男方抚养孩子的话,需要提供哪些比较有利的条件才行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申请由男方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包括哪些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

  • 小孩由父亲抚养的情形有:

    (1) 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直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并且能够独立生活为止。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