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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的如何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0 10:25:25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行为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达到需要住院治疗地步的话,那么行为人一般需要赔偿营养费、医疗费、误工费等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营养费的如何计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营养费的如何计算
  •   营养费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确实需要补充营养的,在出院时一定要医院证明需要补充哪方面的营养,或者在做司法鉴定时,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是否需要补充营养予以鉴定,否则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推荐阅读:事故现场   交通事故处理

  • 误工费如何计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如何计算误工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方面的损害的话,那么这个时候的需要计算赔偿数额的,而涉及到的赔偿项目也是比较多的,那么交通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流程

      1、当事人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2、当事人各自出示并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如发现证件破损无法辨认或有假证嫌疑,立即报案。

      3、确认证件无疑的,双方应立即向“110”、“122”备案并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在保险公司受案后填写《事故确认单》,当事各方将事故车辆就近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理赔。

      4、当事各方车辆到达同一家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及时派员评估定损受损车辆。

      5、当事人对保险公司定损无异议的,在物损评估意见书上签名,保险公司理赔。

      6、当事人持本《确认单...

  •   说到营养费很多的朋友们可能并不太关注对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受害人会需要一定的营养费用补偿,这也是为了保障受害人身体所需,而对营养费要了解一下具体的计算标准,那么营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营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对个案而言,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营养意见,也不能不加以审查及质证就予以采信,因为医疗机构意见仅是参照,不是根据。由于受到医患关系、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医疗市场竞争...

  •   众所周知,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肇事人需要赔偿的不仅仅是医药费,还有其他一些相关的费用,营养费就是其中一项。那么,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如何计算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在目前审判实践中,往往只要受害人住院治疗,法官就支持营养费,不住院治疗就基本上不考虑营养费。

      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   护理费是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来确定的,而且护理的时间和护理的人数也是影响护理费的重要因素。因为工伤而住院需要护理的,护理费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如果工伤职工出院之后还是需要护理的,那护理费该怎么算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工伤出院后的护理费怎么算。

      一、工伤出院后的护理费怎么算

      1、工伤出院后的护理费的处‍理方式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一般来说,护理人员是有固定收入的,按护理人员的收入支付护理费,如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地区平均工资支付。

      2、工伤出院后的医药费处理方式是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以后,按照伤残鉴定的级别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其医疗费、工伤期间的各种赔偿、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其中医疗费的报销需要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以...

  •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的时候,很多都是比较严重的,需要请一些专业的护理人员来精心的护理。那么工伤护理费应当怎么赔偿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工伤护理费应当怎么赔偿:

      针对构成护理依赖的护理费赔偿,应按照不同类型纠纷,结合护理依赖程度,适用不同的赔付计算比例。因为工伤案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对伤者作出的伤残和护理依赖等级鉴定,而《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因人为伤害、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因素所造成的人身伤残、精神障碍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国家和其他行业已有规定的,执行其相关规定。”。虽同是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但依照国家分布的不同评定标准作出,在依据该等级鉴定计算护理依赖费用时,也须比照不同的赔付比例(或称护理依赖系数)计算。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

  • 被车撞营养费误工费计算方式:1、被车撞营养费按照医疗机构的意见为准;2、被车撞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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