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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有哪些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3 14:03:46 0人浏览

导读:

互联网的兴趣使得很多产业也一并发展了起来,其中互联网广告便是个最好的例子,但是对于参差不齐的互联网广告,法律对其进行明确的规定。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虚假广告有哪些类型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虚假广告有哪些类型
  •   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的,构成虚假宣传。那么虚假宣传类型有哪些?虚假宣传的处罚又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虚假宣传的类型有哪些

      1、对产品性能、功效等在科学上没有定论的,作定论性宣传。

      经营者以向公众介绍某一科学研究成果的形式,把科学上未做定论的研究进行定论性宣传,进而达到掩盖事实的真相、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的目的。因此,虽然这种宣传具有非真非假的特点,但从误导消费者的角度看,仍属于虚假宣传范畴。

      2、对产品性能进行夸大的不符合实际的宣传。

      例如,在一起有关“电暖器”的案件中,被告将“节能”作为自己产品的突出性能特点,并具体告知社会公众额定功率为800W的该产品所散发的热量能够相当于1500W同类产品的散热量,电耗将会节约一倍以上。这种与科学定...

  •   虚假广告一直是我们所深恶痛绝的,国家对此也是重拳整治互联网虚假广告,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那么虚假广告罪的主体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所谓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所谓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主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本罪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核心内容:一般广告宣传或者其他形式的商业宣传多围绕有关商品或服务方面的信息,集中体现在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商品的产地、价格、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及其它情况。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虚假广告经常涉及的内容。

      虚假广告内容与一般广告一样广泛,可以涉及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各种状况,虚假广告经常涉及的内容有:

      1、商品的特征是指商品的用途、功能以及其它特性。欺诈广告经常把商品的特征大加美化,夸大商品的效能,经过美化的商品也容易受到消费者的信赖。

      2、商品的原料决定商品的功能,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首先需要了解原料是什么,各种原料的比例。如是同一种原料构成的,看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等等。虚假广告采用的手法多种多样,比如,商品由两种原料混合而成,广告便以天然原料来招来顾客,有时原料明明是人造的,而广告却故意加上一个美名来掩盖低档原料。

      3、商品的来源作为广告内容...

  •   广告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会再很多地方以不同的方式传播,所以也有大量的虚假广告进入我们的生活。那么,虚假广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对虚假广告罪怎么处罚?虚假广告罪情节严重包括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虚假广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广告。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后就存在广告,广告的种类很多。本罪所指的广告特指商品经济广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包括对商品的性质、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售后服务,以及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等做不真实的、带有欺诈内容的宣传。虚假广告的欺诈手段包括:利用虚假的证明、证件行骗;挂靠知名企业及有关单位行骗;利用具有一定权威的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行骗;利用社会知名人士行骗...

  •   虚假广告一直是我们所深恶痛绝的,国家对此也是重拳整治互联网虚假广告,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那么虚假广告罪的主体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所谓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所谓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主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本罪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近几年不断有虚假宣传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不少商家为了谋取自身利益对商品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购买。虚假宣传如何认定呢?食品虚假宣传的处罚是什么?下文将详细介绍。

      虚假宣传如何认定?

      1、经营者对产品做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

      2、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

      3、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均可认定为虚假宣传。

      食品虚假宣传的处罚是什么

      1、虚假宣传赔偿依据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以及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

  •   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的,构成虚假宣传。那么虚假宣传类型有哪些?虚假宣传的处罚又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虚假宣传的类型有哪些

      1、对产品性能、功效等在科学上没有定论的,作定论性宣传。

      经营者以向公众介绍某一科学研究成果的形式,把科学上未做定论的研究进行定论性宣传,进而达到掩盖事实的真相、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的目的。因此,虽然这种宣传具有非真非假的特点,但从误导消费者的角度看,仍属于虚假宣传范畴。

      2、对产品性能进行夸大的不符合实际的宣传。

      例如,在一起有关“电暖器”的案件中,被告将“节能”作为自己产品的突出性能特点,并具体告知社会公众额定功率为800W的该产品所散发的热量能够相当于1500W同类产品的散热量,电耗将会节约一倍以上。这种与科学定...

  •   核心内容:新消法首次把代言虚假广告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副局长黄建华说,商品的实际经营者、广告公司、设计制作团队、发布媒体、代言者,将来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尤其是眼下盛行的“明星代言”广告,今后风险会不小。

      新修改的法律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什么费用,造成残疾和死亡的,应当赔偿什么费用;对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作出了规定。

      针对虚假广告充斥电视节目、明星代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新修改的消保法强化了虚假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同时规定了虚假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同时规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此类虚假广告或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也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名人明星一旦代言虚假广告,究竟承担多大责任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处长石宏表示,所谓&ldquo...

  • 虚假广告罪既遂的量刑:自然人构成虚假广告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据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据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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