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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管辖如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6 16:11:01 0人浏览

导读:

在如今这样的一个公民社会国家政府也是开始围绕公民的权益来运转,当公民遭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不法侵害是也有法规用来保障公民的权益,这就是行政诉讼了。那么诉讼管辖如何规定?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诉讼管辖如何规定
  •   行政诉讼的管辖如何规定?行政诉讼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地域管辖是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行政诉讼法对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6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这些规定都表明行政案件只能由普通人民法院管辖。

      一、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

  •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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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军婚案件的特别规定

      1、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

  •   在如今这样的一个公民社会国家政府也是开始围绕公民的权益来运转,当公民遭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不法侵害是也有法规用来保障公民的权益,这就是行政诉讼了。下面就让法律快车的小编带大家来看一看行政诉讼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一、行政诉讼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一般地域管辖

      在行政诉讼中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划分案件管辖称作一般地域管辖,有时也称普遍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法律针对特别案件所列举规定的特别管辖。《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两种具体情形:

      (1)《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

  •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如何规定?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管辖两种情况,特殊地域管辖又分为对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不服的诉讼和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两种情况。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如何规定

      1、一般地域管辖规定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2、特殊地域管辖规定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时候可能会产生劳动纠纷,如果双方不能调解的话,一般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那么劳动争议诉讼管辖如何确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诉讼

      1、劳动争议的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此外,劳动争议的诉讼,还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活动。

      2、实行劳动争议诉讼制度,从根本上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以法的强制性保证了劳动争议的彻底解决。同时,这一制度也初步形成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司法监督机制,对提高仲裁质量十分有利。此外,还较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给予不服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以求助于司法的权利。

      3、劳动...

  •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有5日、15日、30日、3个月四种情况。1、 起诉期限为5日的。例如,治安行政条例或其他引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的行政案件。2、 起诉期限为15日的。例如,邮政法、统计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商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都作了起诉期限为15日的规定。3、起诉期限为30日的。例如,税务、资源、海关等行政案件及产品税条例、增值税条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渔业法、海关法等规定了起诉期限为30日。4、起诉期限为3个月。这是我国行政法中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最一般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提出。”.此外,专利行政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
  •   在发生劳动争议之后,为了解决纠纷而去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注意管辖权规定。那么,劳动争议诉讼管辖确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劳动争议诉讼管辖怎么确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认为“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仲裁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该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的观点是不妥的。

      首先,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作为确定人民法院地域管辖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所确立的“原告就被告”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又因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所具有的特殊劳动关系,用人单位...

  • 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如何选择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

    因为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居住地可难相差很远。合同的履行地也可能有多个。所以为了方便诉讼,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管辖的法院。这样一旦因履行合同发生了纠纷,就由双方选择的法院来管辖。1、 当事人只能选择下列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2、 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管辖法院。可以有合同条款中约定,也可以另外以书面单独协议。3、 只能约定一审管辖的法院。对二审法院管辖的合同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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