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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的费用怎样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1 09:38:50 0人浏览

导读:

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是需要根据法院的执行要求来的,这样才能够确保强制执行的过程是合法的,因此也要交纳好执行费用来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申请执行的费用怎样计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申请执行的费用怎样计算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制定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公民或法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申请执行费的征收原则是:在一定数额下按件征收,在一定数额上按比例征收,实行递减原则。具体办法是:执行全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实际支出的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因执行而实际支付给他人的费用。这项费用主要是由于人民法院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他人完成一定行为而支出的费用,具体包括:一、委托有关单位保管、变卖或者拍卖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费用;二、在强制被执行人搬迁房屋或者退出土地时,法院雇用他人以及租用车辆和其他拆迁工具的费用。三、人民法院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完成本应由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规定的行为时,所支付的费用。四、为完成...

  •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执行费,那么申请执行费用如何计算呢?执行费用在执行后才交纳,一般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费,执行中和解的也可以协商决定。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申请执行费用如何计算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上面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执行费用谁负担

      1、申请执行费用由...

  •   对于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申请人申请执行需要缴纳申请执行费,那申请执行费用如何计算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刑法小编为您介绍申请执行费用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执行费用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制定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公民或法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申请执行费的征收原则是:在一定数额下按件征收,在一定数额上按比例征收,实行递减原则。具体办法是:执行全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实际支出的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因执行而实际支付给他人的费用。这项费用主要是由于人民法院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他人完成一定行为而支出的费用,具体包括:一、委托有关单位保管、变卖或者拍卖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费用;二...

  • 何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时你应该提供相应财产线索或证据给法院。  应在什么时候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最后一日起计算。其间开始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有证据证明权利人曾催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并且义务人作出履行义务表示的,则中断执行期限,以义务人表示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计算执行期限。权利人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障碍而无法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即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执行期限。
  •   申请执行费用的承担者

      申请执行费和执行案件实际支出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应书面通知被执行人交纳,被执行人拒不交纳的,可强制执行,或在执行的款项中扣除。

      案件执行完毕后,人民法院应将执行案件实际支出费,开具收据交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承担案件执行费用后,人民法院应将申请执行人预交的申请执行费退还给申请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不能交付该费用,而申请人自愿承担的除外。

      当事人对法院执行费用计算方法有异议的,可请求复核,如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应予纠正。中止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费不予退回,恢复执行时不再预交申请执行费;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费不予退回。

  •   生活中发生民事纠纷能协商解决的就解决,不能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明明胜诉了对方却不执行。那么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费用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费用的相关内容。

  •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时候,我们还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手续。那么,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 员移送执 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 执行。公 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在执行后由被执行人交纳,不由申请人预交。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一致,申请执行人自愿负担执行费用的,也可以由申请人、执行人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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