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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执行仲裁裁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3 09:57:49 0人浏览

导读:

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其他。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如何执行仲裁裁决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如何执行仲裁裁决
  • 当事人申请执行须具备三个条件: (1)有生效的仲裁裁决书; (2)裁决书有明确的给付内容,即确定义务人给付钱财或者为一定行为,不为一定行为; (3)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执行申请
  • 仲裁裁决如何执行,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与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如何执行

      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与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当事人申请执行条件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有生效的仲裁裁决书。二、裁决书有明确的给付内容,即确定义务人给付钱财或者为一定行为,不为一定行为。三、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执行申请。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和仲裁裁决书,并交纳申请执行费用。申请执行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被申请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事实和根据,需要执行的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及所在地,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处所、银行帐号等情况。

  • 根据现行规定,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此规定调整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同时还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 仲裁裁决如何执行,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与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如何执行

      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与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我们在劳动仲裁后仲裁书上都会给予用人方一定的期限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是到期没有履行的我们可以申请法院来强制其履行。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劳动仲裁后怎么强制执行详细内容的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仲裁后怎么强制执行

      1、首先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

      3、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执行结束。

      二、强制执行的方式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

  •   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但是,如果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予执行的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仲裁是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进行的,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没有订有仲裁协议,那么,仲裁就没有依据,仲裁裁决当然不能执行。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根据仲裁法及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当事人有权在仲裁委员会中选定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代为指定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的仲...

  •   仲裁裁决书由法院执行,申请人必须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2年之内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在处理民事纠纷的时候,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措施,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是有一定时间期限的。那么仲裁执行期限法律规定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仲裁执行期限法律规定:

      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年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从2008年4月1日开始,根据2007年10月28日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延长到了两年。

      同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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