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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办理收养公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3 14:09:59 0人浏览

导读:

如何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领养别人的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和收养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如何申请办理收养公证?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如何申请办理收养公证
  • 如何申请办理收养公证

    -------------------------------------------------------------------------------- 收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与非婚生子女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办理收养公证,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二、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一)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 丧失父母的孤儿;

    2.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 孤儿的监护人;

    2. 社会福利机构;

    3.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无子女;

    2. 有抚养教育...

  •   如何申请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与非婚生子女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办理收养公证,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二、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一)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 丧失父母的孤儿;

      2.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 孤儿的监护人;

      2. 社会福利机构;

      3.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无子女;

      2.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 年满三十五周岁。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五)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六)特殊收养:

      1. 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

  •   如何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领养别人的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和收养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8、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送养人应当提...

  •   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关系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不是依靠血缘,而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起来的一种直系亲属关系。这种本无血缘的直系亲属关系,在法律上承认其相当于血亲关系,即与生父母子女关系一样,产生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收养他人子女的人为收养人,称养父母;被他人收养的人为被收养人,称养子女,将子女或儿童送给他人收养的人为送养人。

      有效的收养行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

  • 房产继承必须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是继承权公证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证书。具体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一、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
  •   怎样办理出国留学公证?申请出国留学一般需办理的公证有以下几种:毕业、学位和成绩单公证;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和无犯罪记录公证,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一)毕业、学位和成绩单公证

      凡出国留学一般须向国外(境外)有关院校和机构提供在读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证明,办理在读证明/毕业证书/学位/成绩公证书需要的材料为:

      1、申请人的公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户口本/暂住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2、申请人学历或成绩证明(在读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业证书等原件),学历证明上需有原颁发学校分别加盖公章和有关人员(校长、院长、学位评定委员主席)签名章方可生效;

      3、申请人遗失学历证明原件的,应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补发,如无法补发的,应由原就读学校开具相对应的学历证明书,公证处对学历证明书进行公证。

      (二)出生公证

      出生公证书的内容体现了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

  •   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之时,有许多人都不清楚具体流程该如何走,甚至还有带什么材料都不知道的,这就导致浪费了大量时间。那么,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一、所需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

  •   收养要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完成收养行为。那么收养的办理程序是什么?收养的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审查以及办证。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公证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公证。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收养人要符合哪些条件

      1、收养人的一般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收养...

  • 一般而言,事实收养是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虽未及时办理登记或公证,就以养父母子女的身份长期共同生活的一种行为。那么,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后,是否需要办理公证?事实收养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呢?一、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后没有公证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部分第28条:“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尽管实践与法律承认了事实收养关系,但由于手续和证据的缺失,养父母子女时常面临尴尬难题,不仅子女入户口难、上学难、办医保难,就连父母养老等都成了问题,亲子关系和家庭和谐受到较大影响。此外,如若没有进行公证登记,就会使收养在实践中的管理显得极为混乱,不利于国家对收养活动的规范和监督,从而不利于儿童权益的保障,更不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因此,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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