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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罚金数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3 15:03:23 0人浏览

导读:

罚金是一种附加刑,其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规定以及犯罪情节自由裁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如何确定罚金数额的相关知识。
如何确定罚金数额
  • 罚金是一种附加刑,其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规定以及犯罪情节自由裁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其他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罚金数额的确定:法律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具体犯罪行为及犯罪情节来确定罚金数额的多少。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罚金的数额怎么确定?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司法实践中,确定罚金数额的常见方法有五种,分别是无限额罚金制、限额罚金制、比例罚金制、倍数罚金制和倍比罚金制,具体怎么确定的罚金数额,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介绍。

      1、无限额罚金制

      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

      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类似规定在刑法分则中为数不...

  • 罚金数额的确定:法律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具体犯罪行为及犯罪情节来确定罚金数额的多少。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英文标题」A Study of the Provision of the Amount of Fine in Criminal Law LI Jie Law School,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Jilin,130012,China 「作者简介」吉林大学 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李洁(1955-),女,内蒙古通辽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大幅度增加可以判处罚金刑之犯罪的数量,是1997年刑法的重要特点。而罚金刑之价值的有效发挥,与立法规定关系密切。本文在总结了我国罚金刑在数额之立法规定模式及特点之后,重点分析了我国现行罚金刑之数额规定的立法与罪刑法定原则之要求的不适应性,导致罚金刑异化的可能性,司法操作的难于规范性,司法裁判的难执行性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罚金刑数额规定的基本思路:维护罚金刑作...
  • 确定购房延期交房违约金数额,首先在合同由约定的情形下,按照约定确定。没有约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根据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

  •   有的人为了钱丧心病狂,不惜违法犯罪,去敲诈勒索他人的。那么敲诈勒索罪数额怎么确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敲诈勒索罪数额怎么确定: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数额认定各省“司法解释”都不太一致,全国除个别经济发达地区外,达到及构成以下情节之一的,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多人或多次,影响极坏,使群众丧失安全感的;2、敲诈勒索老、弱、病、残、下岗人员、妇女、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3、敲诈勒索造成被害人精神极度紧张或者精神失常的;4、动用和依靠黑恶势力进行敲诈勒索的;5、其他手段凶残、后果严重的敲诈勒索行为。

      敲诈勒索罪的处罚对应“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

  • 随着世界各国的刑罚日益走向轻缓化、人道化、文明化和现代化,废除或限制死刑、改进自由刑、扩大罚金刑已经成为各国刑罚发展的基本趋势。那么什么是罚金刑?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罚金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一、什么是罚金刑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为一种财产刑,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二、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罚金刑的适用对象是指罚金刑适用哪些类型的犯罪,它反映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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