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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离婚赔偿需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3 17:02:19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赔偿诉讼需注意:只有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提起诉讼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针对请求离婚赔偿需注意什么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请求离婚赔偿需注意什么
  •   现在社会压力太大,人们越来越不爱结婚,离婚率反倒越来越高,过去15年来有增无减。那么离婚赔偿诉讼需注意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纠纷解决方式,婚姻、监护、收养、扶养、继承等纠纷不能仲裁。

      诉讼程序,离婚案件委托诉讼代理人后,当事人仍应出庭,不出庭的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协议的效力,存在几份离婚协议时,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具有最强效力。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一般是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

  • 以下为大家解答请求离婚赔偿的注意事项是什么这一问题。

    第一,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原因包括四种情形:

    (一)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二,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第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上述情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第四,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上述情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则当事人需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徐律师另外还想提醒大家两点:

    第一,出轨不等同于重婚,重婚强调的是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的生活,如果只是有外遇有可能够不上重婚的标准。

    第二,家庭暴力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一般来讲可以提交医院诊断病历、报警记...

  • 请求离婚赔偿的注意事项有:只有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以及提起诉讼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我们知道,赔偿一般是过错方给受害方的,那么夫妻离婚时,离婚赔偿的程序要怎么走呢?赔偿的条件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以下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离婚赔偿的程序怎么走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一、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

  •   当没有房屋居住的时候,我们一般都会选择去菊麟房屋,如果在离婚以后,一方没有可以居住的房屋,在这个时候我们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离婚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一、离婚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房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公房使用权是基于公民与公房所有权单位的房屋租赁关系而产生的。所谓公有房屋租赁关系,是指公民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管理政策和规定,向公房产权单位或房管部门承...

  •   在男女双方结婚之后,户口是要迁在一起的,一旦离婚后,是需要进行处理的。那么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处。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的相关内容。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姚强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赔偿有必要请律师吗,这个问题。

      进行诉讼即俗称的打官司是一个及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为一体的工作,需要律师有良好的融会贯通的法律知识体系,更需要律师更为娴熟的诉讼技巧以及随机应变的庭审方略,也需要律师在庭外通过各种方式收集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条件许可之下,聘请律师代为处理案件,能最好地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包括:

    第一、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第二、拟定离婚得起诉状,或者由律师代写起诉书,带其诉讼相关的立案材料,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进行立案。

    第三、由法院决定是否对该案件予以受理。如果受理的法院会出具相应的单据和手续,让你交纳相应的诉讼费,交费之后呢也要把单据交给法院来换取诉讼费的发票。

    第三、法院受理了离婚诉讼之后,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对方到法院领取传票以及起诉状的副本。

    第四、法院安排开庭并通知双方。

    第五、庭审的环节也是离婚诉讼当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在庭审环节当中,将对财产的分配过错的赔偿、子女的抚养、调查取证等等相关的问题一并进行审理。

    第六、法院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相关的问题作出判决。

  • 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破裂,需要离婚,夫妻离婚,有孩子的,带来的是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夫妻之间离婚仅代表婚姻关系的解除及财产的分割,孩子还是需要双方抚养,抚养权之争只是涉及孩子跟哪方生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确定。确定子女抚养归属的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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