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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幼女罪如何界限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8 14:06:03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社会中,强奸幼女是违法的,严重摧残幼女的身心健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那么强奸幼女罪怎么认定呢,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强奸幼女罪如何界限认定
  •   在现实社会中,强奸幼女是违法的,严重摧残幼女的身心健康,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那么强奸幼女罪怎么认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强奸幼女罪怎么认定: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是男子,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种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抗拒作为违背其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由于这些妇女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无论其是否“...

  •   在现实生活中,强奸幼女这个恶劣的问题,在我国是要受到刑法处罚的。那么强奸幼女罪如何判刑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强奸幼女罪如何判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强奸幼女罪如何判刑的相关内容。

  • 猥亵儿童罪与奸淫幼女罪的区别:1、奸淫的目的不同。奸淫幼女在于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猥亵儿童是为了通过猥亵来满足畸形、变态的性欲;2、行为的主体不同。奸淫幼女的主体必须为年满14周岁的男子,猥亵儿童的主体必须是年满16周岁的男子或女子;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会发现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就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刑事责任,而对于罪名的认定也需要有法律依据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轮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轮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刑法只有强奸罪,没有轮奸罪。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五项情形,即: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进行强奸或者奸淫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

  •   核心内容:如何认定猥亵儿童罪行为?是不是一切猥亵儿童的行为都要受到刑事处罚?我国刑法是如何对猥亵儿童行为的处罚规定?如何辨别猥亵儿童罪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就上述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

      猥亵儿童罪行为认定

      猥亵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一般表现为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手段。上述手段中除手淫、鸡奸外,对于前四种行为判断行为人主观动机尤为重要,如蔡某猥亵案中,其在搂抱女学生时,主观上表现为耍酒疯,很难认定其主观上就是为寻求性刺激或者满足性欲,况且其也只是对被害人隔着衣服进行搂抱,情节较为轻微,故此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改由其他处罚。

      行为人如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善良动机而实施抚摸、搂抱、亲吻等较为普遍的行为,其本身不具违法性而无法律介入之必要。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

  •   我国执法机关人员在处理一些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时候,通常都会从重进行处罚,那引诱幼女卖淫罪如何处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

  •   大家都知道,违反妇女的意志,对妇女采取强迫手段发生性关系的,会构成强奸罪,在人们的意识中,强奸罪是一个大罪,但是有些人在最后关头刹住了车,这样又该如何判定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强奸罪的犯罪未遂是怎样认定的的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

  • 强奸幼女法院会从重处罚,有情节恶劣、人数较多、二人以上轮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形的,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

  •   我们知道故意杀人造成他人伤害是要量刑的,但是如果故意杀人未遂改怎么处理?故意杀人罪未遂如何认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得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还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听扎小人诅咒B,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犯罪。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如A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去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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