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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有哪些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9 13:53:46 0人浏览

导读:

拍卖是指由相应的机关主持的通过公平竞价的方式来购买相应的产品的行为。拍卖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买卖交易的方式,因此拍卖也是法律所规范的一种交易行为。不过想要了解拍卖就需要知道拍拍卖具体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拍卖有哪些方式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拍卖有哪些方式
  •   什么是拍卖?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有哪些方式?拍卖方式是否包括无底价拍卖?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拍卖的八大方式

      1、增价拍卖:

      亦称“英格兰式拍卖”或“低估价拍卖”。增价拍卖:是指在拍卖中,拍卖标的的竞价由低至高,依次递增,直到以最高价格成交为止。

      2、减价拍卖:

      亦称为荷兰式拍卖,这种方式起源于荷兰人拍卖果蔬和鲜花时所使用的方法。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以适当价格成交的一种拍卖。

      3、有底价拍卖:

      是指在拍卖前,委托人与拍卖机构双方经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合同形式先行确定拍品的底价(也叫保留价),在拍卖时,凡竞买人所出的最高竞价达不到底价则拍卖不能成交。

      4、无底价拍卖:

      是指在拍卖前,委托人与拍卖机...

  •   英格兰拍卖也称“增价拍卖”或“低估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叫价及最低增幅,竞买人以起叫价为起点,由低至高竞相应价,最后以最高竞价者以三次报价无人应价后,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荷兰式拍卖也称“降价拍卖”或“高估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

      标的的起叫价及降幅,并依次叫价,第一位应价人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英格兰式与荷兰式相结合的拍卖方式。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起拍价后及最低增幅,由竞买人竞相应价,拍卖人依次升高叫价,以最高应价者竞得。若无人应价则转为拍卖人依次降低叫价及降幅,并依次叫价,以第一位应价者竞得。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   在现实生活中进行拍卖,拍卖人需要对拍卖方式有一个清楚的了解的。那么,拍卖方式的分类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本文就拍卖的方式分类进行阐述:

      1、增价拍卖:

      亦称“英格兰式拍卖”或“低估价拍卖”。增价拍卖:是指在拍卖中,拍卖标的的竞价由低至高,依次递增,直到以最高价格成交为止。

      2、减价拍卖:

      亦称为减价拍卖,这种方式起源于荷兰人拍卖果蔬和鲜花时所使用的方法。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以适当价格成交的一种拍卖。

      3、有底价拍卖:

      是指在拍卖前,委托人与拍卖机构双方经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合同形式先行确定拍品的底价(也叫保留价),在拍卖时,凡竞买人所出的最高竞价达不到底价则拍卖不能成交。

      4、无底价拍卖:

      是指在拍卖前,委托人与拍卖机构并不先行确定拍品的底价,在拍卖时只要产生最高应价,拍卖即可成交。

      5、密封递价拍卖:

     ...

  •   强制拍卖的注意事项包括强制拍卖标的物上设有担保物权、中止拍卖、撤销拍卖委托。在拍卖成交前出现一些情形时,人民法院单方撤销拍卖委托。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强制拍卖的注意事项

      (一)关于强制拍卖标的物上设有担保物权

      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上设有抵押权等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并予以拍卖,抵押权人不得以其抵押权抗拒法院的执行行为。但拍卖所得价款必须优先清偿抵押权人,剩余部分才能用于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其他债权。对那些价值明显等于甚至小于所担保债权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拍卖。

      (二)关于中止拍卖、撤销拍卖委托

      人民法院在强制拍卖中享有单方中止拍卖和单方撤销拍卖委托的权利。人民法院行使这些权利应当具备严格条件,遵照完备的程序,并且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般而言,只有在拍卖成交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才有权单方通知拍卖机构中止拍卖

      (1)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人...

  •   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那么,司法拍卖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讲解司法拍卖的相关规定吧。

      一是加强对标的物信息的公布。要充分利用好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这个平台,加大对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平台。

      二是加强标的物瑕疵信息的收集,使竞买人全面了解拍卖标的物。

      三是对于不动产的拍卖参照上海等地的做法,拍卖成交后,过户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即税费各自承担,这样更加彰显拍卖公平。

      四是对不同的资产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一些数额较大的资产,一般人买不起,有资金实力的不愿花精力、金钱在闲置资产上,资产不能变现只会越来越贬值。

      因此,如果是生产资料,应采取清算法进行评估,以合理的低价吸引人眼球,让有资金和实力的竞买人参与竞争,促使资产变现。

  •   向招标人索取招投标须知、简介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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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看标的,了解房地产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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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写房地产拍卖立项审批表→房地产瑕疵过多,无法成交,不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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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投标保留底价,交纳保证金,填写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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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招投标会→未中标,退回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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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项目,交纳履约保证金,签定委托拍卖合同→要求委托方提供标的物详细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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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登拍卖公告,寻求潜在客户群(公告期限不少于七天)→记录所有咨询人的联系方式,并进行分类,建立客户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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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咨询、看样(展示时间不少于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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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身份证件及保证金签署竞买登记表,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留竞买人的材料复印件→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手

      免责声明:本文由精明消费网撰写或审核,仅...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尹明沁。

      拍卖标的,一般是指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以拍卖方式出售的其所有或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拍卖标的的限制有:

      1、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得拍卖。如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其所有权不得转让,故这类“物品”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2、国家限制流通的物品,不得拍卖。如金、银、烈性麻醉剂和毒品以及外币等物品,不得拍卖。

      3、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未经审批的,不得拍卖。如文物、珍贵稀有物品等。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以下为大家解答法院房产拍卖流程怎么走。

      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现在多数法院都是采取网上拍卖。网上司法拍卖有淘宝网、京东网。

      4、发布公告。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进行公告。

      5、确定拍卖保留价。拍卖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

      6、举行拍卖。在网上拍卖时,买受人最终拍的,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7、确认拍卖结案。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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