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公司法> 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9 09:56:51 0人浏览

导读:

随之经济不断的多元化发展,出现了一种新型的经济形式即配资经济。因为配资需要设立公司,并且需要一定的资质,因此可能会导致有些配资的形式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形式。那么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所谓专营、与卖物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只能由特定部门或者单位经营的物品,如烟草、食盐、麻醉药品等。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允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物品,如棉花、化肥、农药、种子等。(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3)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5)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本罪。在司法实践中,在一些司法解释中,也将一些行为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即对上述第(5)种行为再进一步进行具体的解释。

  •   核心内容:关于非法的经营罪里面,主要它的构成要件的行为是如何的呢?需要有哪些必要的条件与及方式呢?构成行为哪些才是必要的条件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有下列四种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根据国家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国务院先后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开始对证券业、期货业、保险业等实行专业化管理。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必须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从事保险业务,必须经保监会审查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未经批准不得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

      2.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主要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

  • 随之经济不断的多元化发展,出现了一种新型的经济形式即配资经济。因为配资需要设立公司,并且需要一定的资质,因此可能会导致有些配资的形式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形式。那么配资属于非法经营罪吗?一、配资属于非法经营罪吗配资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需要界定两个要素:1、股票配资是否属于证券业务。2、是否经过证监会的批准。3、《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任何单位或个人经营证券业务必须经证监会批准,未经批准的,属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应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二、配资的概念1、配资是指配资公司在你原有资金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给你资金供你使用。他们和你签订的是《账户委托协议》等类似文本,如果你配资则...
  • 票据在现代社会使用十分的广泛的,所以说很多人就做起了这个生意,成立了相应的票据中介公司,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行为是否构成违法。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票据中介构成非法经营罪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票据中介构成非法经营罪吗从司法实践看,认为买卖银行承兑汇票属中介业务,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主要理由是:1、买卖行为未“违反国家规定”。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一种权利凭证。票据买卖本质上是收取对价转让票据权利,目前没有任何国家规定禁止此类行为。2、买卖行为不属于相关规定中的“票据贴现”。银行贴现使票据退出流通领域,但票据买卖未改变票据的流通性。3、买卖行为不应认定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该《办法》要求的支付结算是资金清算,票据买卖参...
  • 涉嫌非法经营罪,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诉讼阶段均可向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

  • 非法经营罪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