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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由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0 09:16:59 0人浏览

导读:

民事诉讼案由有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海事海商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那么民事诉讼案由注意事项?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民事诉讼案由注意事项
  • 民事诉讼案由有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海事海商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 行政诉讼是很必要的,有些事项在行政复议无法得到解决或者原告不服的时候,诉讼就是一个可以选择的救济途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行政诉讼是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行政诉讼是什么意思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二、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1、空间效力空间效力又称地域效力,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中国行政诉讼法适用中国国家主权所及的一切空间领域,包括中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领土延伸的所有空...
  • 在现在的法律诉讼中有一个十分重要的过程就是当庭辩论,当庭辩论是需要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场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如果不到场会有什么后果。一、民事诉讼缺席判决的后果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二、缺席判决特征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申请撤诉未经许可的,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这一规定,中国的缺席判决制度即非缺席判决主义,也非一方辩论主义。一方面,它与缺席判决主义的缺席判决制度有着明显的不同。这种不同主要表现在:首先,对原告的处理...
  •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因犯罪行为使人身权利受侵犯或财物被损毁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提交的主要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原告...

  •   在刑事案件中,是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但是当事人是不完全一致的。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对这一问题,学术界有不同观点。一般认为,刑事诉讼法第77条中规定的“被害人”,作为犯罪侵害的对象,应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因为二者都是可能受到犯罪侵害的权利主体。譬如在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以侵害人身权利为对象的犯罪中,被害人当然只能是自然...

  •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在刑事案件进行过程中,若是当事人想要申请民事赔偿,法官可以根据情况让其与刑事案件一起审理,那么伤残赔偿金是否在此范围内呢?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伤残赔偿金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只赔偿物质损失,不支持死亡及伤残赔偿费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2、对于物质损失的界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因此,残疾赔偿金不属于与物质损失,未列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所以不能就残疾赔偿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
  •   对于行政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类型的,这种诉讼是相关的我国居民对于政府行为的一种诉讼,在这个诉讼当中是有着相应的案由规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行政诉讼案件案由规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行政诉讼案件案由规定是什么

      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其确定方法如下:

      (一)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

      确定作为类案件案由的基本方法是划分案件的类别,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为“别”进行构造。案由的结构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素:

      1.行政管理范围。行政管理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案件案由的第一个要素,将行政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

  •   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始终不同意,那么就只能选择起诉离婚来解决纠纷,原告首先要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在受理案件以后会对原告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标准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原告与被告开庭的时间,那么离婚诉讼开庭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离婚诉讼开庭的具体流程

      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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