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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要分户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3 13:37:10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break a marriage)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那么离婚后户口要分户吗?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离婚后户口要分户吗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李丽律师。以下由我为您解答“离婚分户口需要什么手续”这个问题。

      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要一方持户口本、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这是说一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的情况。

      但是如果一方去了其他地方,则可以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指的是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由落户登记的派出所发给户口本。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要看具体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现在无非是按人口或按宅基地面积补偿,如果按人口(包括你)则有你的,否则便没你的;若按宅基地面积,如果你并非在本村生活,已经不是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不是合适的拆迁补偿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 离婚后分户口需要到户籍地的派出所办理。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以当地辖区派出所要求为准,一般需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等资料。如《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人民法院对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属离婚分割的,一并提供《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三)县级以上的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属离婚分割的,一并提供《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民事调解书)。

    法律依据:

    《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第十一条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

  •   我们知道离婚后女方户口是需要迁出男方家的,那么,离婚户口分户如何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欢迎阅读。

      (一)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二)办理户口分户的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以上就是“离婚户口分户如何处理”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 2004年5月15日,一对自称夫妻的男女来到法庭咨询离婚事宜,通过谈话了解到,此二人于1989年举行结婚仪式而同居生活,并生育有子女,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二人现年均在35岁以上,但此二人称没有户口,故亦无身份证件,现双方感情不和,就离婚事宜已协商一致,特起诉离婚,请法庭给予办理。

    鉴于欲诉离婚的双方均无户口等身份证明,二人的身份是否合法亦不明,故对此案法院能否受理存有不同认识。

    一种观点认为:不能受理。因为原、被告没有户口,也即没有合法的身份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应有明确的原、被告”的规定,此案原、被告因身份不明,故属主体不明确,所以法院不能受理。

    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受理。因为根据原、被告的陈述,可以确定其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年龄至1994年2月1日生效的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时,均已达到了法定婚龄,符合事实...

  • 本文介绍协议离婚异地办理,如何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一些提供异地办理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和办理地点,以及需要准备的离婚材料。协议离婚异地办理第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根据以上规定,上述的男女双方即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新疆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天津办理离婚登记。因双方在北京工作,到天津办理离婚登记相对便利。于是他们决定去天津办理离婚登记。但在离婚登记时出现了问题。男方结婚后,未将其户口本中的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还是原来的“未婚”。民政局要求必须先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变更为“已婚”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故在天津办理离婚登记,男方必须先回新疆办理户籍登记的变更,因双方工作比较繁忙,路途遥远并不现实,不得不暂缓办理。第二、男女双方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通过法院...
  •   异地可以协议离婚吗?相信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问题。其实异地是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的,而对协议离婚的内容也是有所规定的。接下来一起看看异地协议离婚的相关内容吧。

      一、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异地能不能离婚?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

  •   我们知道付夫妻之间因为感情破裂的都会选择离婚,那么,协议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欢迎阅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认为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因此,如果是协议离婚,每个地方的规定是不同的,有的地方可以异地办理,但是要提供暂住证,有的地方是不允许异地办理的,要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

  •   离婚了户口可以独立,离婚后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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