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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怎么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4 11:27:09 0人浏览

导读:

合同签订以后,并不是一定就会立马生效的,它有一定的生效要件,对于可撤销的合同,是因为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出现一定的情形,这样才导致合同可以撤销,但是这个撤销权也是有一定的除斥期间的,对于这样的合同,我们怎么看待,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可撤销合同怎么认定。
可撤销合同怎么认定
  •   合同签订以后,并不是一定就会立马生效的,它有一定的生效要件,对于可撤销的合同,是因为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出现一定的情形,这样才导致合同可以撤销,但是这个撤销权也是有一定的除斥期间的,对于这样的合同,我们怎么看待,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怎么认定可撤销合同的效力。

      一、怎么认定可撤销合同的效力

      可撤销合同,是指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的合同,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二、可撤销合同的适用范围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

  • 建筑工程的建造需要工人们艰辛的工作和足够安全的管理才能够慢慢的一步步建造起来,所以对于其相关的建筑工程合同的签署需要特别的注意。那么,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怎么认定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一、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怎么认定《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法》第52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
  • 合同成立在我国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因为法律规定了几种效力待定的合同,甚至是合同无效的情形。特别是无效合同的情形要承担法律后果。所以接下来将带来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为大家带来的文章。一、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一)无效合同的认定1、合同效力认定原则合同法的制定体现了合同自愿的原则,并明确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无效合同。法律、行政法规的非强制性规定及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均不能做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合同的判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能否做为判断合同无效的依据,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一般来说,这些规范性文件可以做为判断合同是否无效的参考,但法院不得直接援引这些文件为依据判断合同无效。3、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对一份已经成立的合同,只要合同中不存在违反合法有效的法定事由,该合同就应依法认定为有效。4、无效合同的认定
  •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介绍合同认定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人姝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事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人姝效力,其他部分仍然。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事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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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撤销合同是效力有瑕疵的合同的一种,在未撤销之前对双方当事人是有效的。那么,可撤销的合同怎么进行撤销?可撤销合同情形有哪些?可撤销合同的效力是怎样?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可撤销的合同怎么进行撤销

      《合同法》把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作为可撤销的原因,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体现了意思自治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权是否行使,当事人有选择和决定的权利,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可撤销合同往往涉及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自愿接受这种行为的后果,放弃行使合同撤销权或者长期不行使撤销权,人民法院对此应该是"不告不理",承认合同的效力。因此,合同的撤销必须通过撤销权人主张撤销权来实现,否则依《民法通则》59条之反面解释,可撤销行为于撤销前则属有效。

      1、撤销权的行使主体

      ...

  •   在合同中,出现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撤销情形,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那可撤销的合同的撤销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情形如下: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受赠人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2、受赠人实施违法行为而使赠与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且提交起诉书。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合同被撤销之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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