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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被改了是否还有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8 09:44:16 0人浏览

导读:

借条如果是一方擅自修改的,且修改部分对借条构成实质性的影响的,修改的部分无效。《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借条被改了是否还有效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借条被改了是否还有效力
  •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编辑为你讲解用喊名写借条借款人是否有效力,需不需要还钱。只要借款关系存在,且借款不属于非法债务,借款人就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案情介绍

      张某是一学校食堂承包人,因资金短缺于2012年3月8日向我借款3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张某在其所写借条中的“借款人”后面写的是张某的喊名“张老四”。因我与张某相识,大家也都叫张某为“张老四”,所以当时我也没提出异议。借款到期后,张某以“张老四”不是其本人为由,拒绝偿还借款。请问,张某能否以此作为理由不予还款?

      律师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只要借款关系存在,且借款不属于非法债务,张某就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 不管是倒签合同还是倒签借条,只要双方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施相关合作事项,并未因倒签借条给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则是有效。

    但是,如果倒签的借条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法定无效情形的,则该倒签的借条是无效的: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倒签合同不仅与企业内控制度中关于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也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还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应当控制和避免倒签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

  • 借条的证明效力

    民间接待中,根据交易习惯,一般不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只需向贷款人签署一张借条以证明债权债务的存在。但在纠纷发生后,仅凭一张借条是否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呢?

    根据《合同法》第196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从该条文可以看出,如贷款人欲证明借款人拖欠自己借款应予归还,应证明以下几个事项:1.借款人曾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双方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2.贷款人将借款交付于借款人;3.该借款已到期。一般而言,民间借贷中的借条能够证明上述三个法律要件,但当贷款人提出双方之间无真实借贷法律关系的抗辩时,如提出其当时之所以出具欠条是因为无钱归还赌博款,故签订欠条,法院是否会完全采纳借条能够证明双方间债权债务存在的观点呢?也就是说此时借条能否达到证明双方间存在债权债...

  • 欠条与借条区别包含以下几点: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不一样,形成原因也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2、诉讼时效上的区别,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是20年,而欠条则是3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分不清欠条和借条,一字之差可能意思千差万别,那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关于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具体如下所述:

      1、代表的法律关系不同。

      欠条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结算,能表示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非一定是借贷关系,说明在出具欠条之前或者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借条实际上是一种借款合同的凭证,或者说是一种简化了的借款合同,说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是借贷关系,产生的是借贷之债。

      2、使用的情形不同。

      “欠条”是在双方有业务往来,但是相关账款尚未结清,在结算的时候,应付款一方向应收款一方开具的书面凭证。...

  • 首先是定义上的区别:

    (1)借条指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时,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证明存在借贷事实的书面凭证。

    (2)欠条指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偿还而对债权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

    2、证据效力上的区别:

    (1)借条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议和借贷关系的实际发生,具有较强的证明力,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能轻易否定借条的证明力。

    (2)欠条则因其形成原因的多样性,其本身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形成的真实原因。

    3、诉讼时效上的区别:

    (1)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我国合同法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民法总则》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没有约定给付期限的欠条,因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

  • 没有日期的欠条按照合同法的格式要求,其是缺少了相关的格式的,因此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该欠条就是存在着相关的效力瑕疵问题。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没有日期的欠条有效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一、没有日期的欠条有效吗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合理时间内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二、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即是说,该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应当自要求偿还借款时起算。合理期限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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