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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失费怎样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6 08:53:31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交通事故损失费怎样计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交通事故损失费怎样计算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唐小伟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现有司法解释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院都会酌情判决;对于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尚不够残疾)的,法院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或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即使赔偿权利人所受伤害尚不构成残疾,基于人道主义,法院一般会酌情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不会超过对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数额。

      其次,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双方事故责任的划分,也是计算具体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重要考量因素。

      最后,因保险公司的商业三者险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所以建议构成伤残的伤者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使得利益最大化。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

  •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一方严重受伤的话,是要赔偿相关费用的,其中就包含了精神损失费。那么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的条件有哪些?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有什么原则?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的条件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该损害还应结合受害人的受伤情况、伤残等级评定,等级越高,赔偿数额越高;反之,赔偿数额低。如果出现植物人、瘫痪人、孕妇胎儿死亡等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应作为特殊情况考虑提出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侵权的具体情节,包括侵权的手段、行为...

  •   核心内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比如:因交通事故受伤,须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索赔30万元,那么,30万元的诉讼请求,那么需要交纳的诉讼费就是30万×1.5%+1300元=5800元。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诉讼费的计算公式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

  •   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是可以进行事故诉讼的。那么交通事故诉讼费怎么计算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比如:因交通事故受伤,须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索赔30万元,那么,30万元的诉讼请求,需要交纳多少诉讼费呢?

      30万×1.5%+1300元=5800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诉讼费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谢谢你的阅读。

  •   作为一名上班族,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会算作工伤的,工伤赔偿当中就包含的有误工费。那么怎样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怎样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

      误工费理赔是指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最近三年收入的,可以参照相近行业的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诉讼费按照件数进行计算,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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