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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是某单位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开始领取退休金。退休后,张女士又到某超市当清洁工继续工作。近日,在工作过程中我不慎跌倒,造成左上肢骨折并住院治疗,应该向原单位还是超市进行赔偿?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首先,张女士与某超市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在上班过程摔伤的情况不属于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此看来,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对劳动者的年龄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在达到法定年龄后则退出劳动关系,并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与用人单位建立、解除劳动关系等一系列的权利属于就业权的范畴;在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则可以认为是一种社会权。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后者的存在起到了保障就业年龄段的劳动者工作权和就业权的作用。
其次,张女士与某超市之间虽然不存在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况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二、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三、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四、自然人死亡后,...
工伤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首先要解决工伤能否适用民法的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理论上普遍认为,广义上的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劳动法》、《工会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因此,民法及其他法律中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本身就是劳动法的一部分。其次,劳动法与民法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劳动法是特殊法,民法是一般法。劳动法有规定的,应当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民法的规定。其三,《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也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
在职工因工受伤而精神遭到损害的时候,就会疑惑,发生工伤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抚慰。受害者在得到工伤保险赔偿后,因其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和伤害,还需精神抚慰,应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金。我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均规定工伤职工除依照工伤保险法规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外,仍有权依照民事法律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该条规定,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伤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工伤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伤害,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发生工伤能要求...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社会诱惑越来越多,故而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除了婚内出轨的原因,家庭暴力也是我国家庭破碎的一个主要原因。故而掌握家暴的知识无论对于男女都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所以今天法律快车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家暴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相关知识。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论国家损害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论文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已经经过了15个年头,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国家赔偿法实施至今却因其赔偿范围过窄、赔偿程序繁琐等问题遭人诟病,国家赔偿无“精神”更是国家赔偿法的一个重大的缺陷。随着国际国内社会对人权问题的关注日益加强,我国为保障公民人权不受侵犯,对国家赔偿法作出了重大修改,修法首次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本文从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着手,分析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且本人针对国家损害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问题。本文认为我国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时期,新国家赔偿法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国家赔偿范围中显得尤为重要,它扩展了国家赔偿的赔偿范围,加强了国家对人权的保护力度,但遗憾的是相...
怎样计算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金额?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关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 (4)夫妻双方年龄及健康状况; (5)夫妻双方适用于子女受教育或须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和费用; (6)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等。
【离婚的过错损害赔偿金给付方式】 原则上应一次给付,如一次性给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给付,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执行分期给付的提供财产担保。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方式】 离婚无过错方所受损害有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财产上的损害以损害赔偿财产责任的方式来承担。非财产上的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财产】 该财产必须是过错方...
离婚损害赔偿,亦称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是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提出的。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确定了该给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呢,法律并没有在具体数额上予以规定。法院判案一般从以下几点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所以离婚案件的精神赔偿数额都是有所不同的。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三)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四)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五)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六)过错方的具体情况以及事后态度
(七)其他情况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婚姻关系的结束,那么,由此会产生子女抚养、家庭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所以,在具体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还应考虑到其他情况,比如:夫妻用于家庭劳动和子女抚养、教育上的时间和费用等因素。
法官是要根据这几种情况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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