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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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某些方式的合同成立上因采取不同的原则而使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有所不同。在以信件与电报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在英美法,由于承诺生效采取发信主义,因而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发信人所在地,承诺生效的地点又是合同成立的地点。而在大陆法,由于承诺生效采用送达主义,承诺生效的地点为收件人所在地,因而合同成立的地点为收件人所在地。
一般来说,承诺生效合同成立的,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成立的,公证的地点为合同...
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可能也有所不同:
1、当事人双方口头协议的,自一方收到另一方承诺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双方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
3、当事人双方采用数据电文等电子传输形式订立合同的,自一方系统收到另一方承诺的数据电文时,合同成立。例如,你用电子邮件给客户发送订单,客户确认订单并回传给你,自你的电子邮件系统收到客户回复时,订单合同成立。
4、虽然没有口头或者书面协议,如果只要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的,合同依然成立,这是我们通常说的事实上的合同关系。
当事人签订合同后,有时候可能纠结于和合同成立时间。那么,合同成立时间怎么确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合同成立时间怎么确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
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确认书具有最终承诺的意义。
4、合同的实际成立。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
2006年03月29日 16:14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根据第25条规定,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即告成立,但第32条、33条又规定了不同的合同成立时间规则,这三个条文的适用关系是:若同时存在各条适用情形而三者又不一致的,应以第33条为准;若同时存在第25条、32条适用情形的,应以32条为准;若只存在第25条适用情形,或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与承诺生效时间一致,则可适用第25条,举例说明:甲公司于1998年10月5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乙公司于10月10日向甲公司了妯承诺并于当日到达,甲公司...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其实是两码事,合同并非当然有效,实际上很多人都搞不清两者的区别,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时间点一样吗?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时间点一样吗合同成立是指合同经双方当事人要约承诺,即构成立,一般来说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有的合同,合同中附有合同生产的条件或期限,只有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才生效。所以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有区别的,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时间点可能是不一样的。
二、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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