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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的行为有什么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3 15:04:53 0人浏览

导读:

公证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所起的效用和约束力。公证作为一种证明制度,其证明结果的直接表现是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因此,公证的效力又称为公证书的效力那么公证的行为有什么效力?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公证的行为有什么效力
  •   许多人在实施法律行为后为了证明效力,会去进行公证。那么公证行为效力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指公证在法律上的效能和法律作用。对公证的法律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暂行条例》均作了明确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法定证据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强制执行效力

      是指对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持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对公证的这一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作了明确规定。

      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

      当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采用公证形式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公证即成为相应的法律行为设立、变更、终止的必备要...

  • 分家析产是指家庭成员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家庭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分给各个家庭成员所有。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分家析产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分家析产协议公证效力如何认定?下面为您整理。一、分家析产协议有哪些内容?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立约人的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2)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4)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5)见证人姓名,见证人不是必须的,可以自愿设立;(6)立约人、证人签名和手印;(7)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   公证的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的效能和约束力,又称为“公证书的效力”,具体体现为:

      1、证据效力。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经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对于同一事项,其他证明与公证书不一致的,以公证书为准;非依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公证证明;对于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中予以说明,并告之原公证机构。

      2、强制执行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   买车买房在如今社会俨然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甚至在找对象时女方父母最看重的也就是在工作地有没有车有没有房,但是有很多人是清楚房产公证的效力有哪些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的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房产公证的效力主要有哪些吧。

      一、什么是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

  •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一般来说,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手续需要所有的继承人一起参与,并且按照公证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比如:死亡证明、身份材料、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等。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则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提供相应的遗嘱或者协议。

    继承公证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的事由或者是法定的程序不得撤销、变更。继承人可以依据继承权公证的约定,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继承,并且到相关的部门办理继承的手续。

  • 关于房产公证有哪些办理手续的问题,下面简单介绍一下:

    (1)准备好所需资料,前往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比如,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等身份证明资料;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涉及赠与房产的,需提供“赠与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涉及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涉及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等等。

    (2)公证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不完备的地方会通知申请人进行补充,同时也会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3)审查通过后,公证处会按照司法部门规定或者批准的价格制作公证书,并在规定时期内交给申请人。

  •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于法律法规的要求也需要更加健全。面对这种现象,我国对法律法规做出了更加完善的修改与规定。那么房产过户公证是什么意思呢?针对房产过户公证是什么意思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一、什么是房产过户公证?房产过户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经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在房产办理上可以避免很多风险和麻烦,且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房产公证可以分为房产继承公证(继承权公证)、遗嘱公证和赠与房产公证。有关房产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也必须办理公证证明。二、房产公证办理手续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 婚前财产公证是不具备对外效力的,婚前财产公证仅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另外,是否具备对外效力要看是否能对抗第三人。而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约定的无法对抗第三人。所以婚前财产公证是不具备对外效力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双方可对财产问题进行约定,则约定内容应该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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