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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7 13:57:11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即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财产以及为个人职业或生活需要,不宜双方共有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与公民的身份密切相关相连,不因结婚而失去或改变。那么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财产?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财产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哪些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即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财产以及为个人职业或生活需要,不宜双方共有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与公民的身份密切相关相连,不因结婚而失去或改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予其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3、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包括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夫妻在婚姻持续期间将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准许。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那么夫妻个人财产具体包括哪些呢?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三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
  • 财产公证都是在婚前,婚后很少有做财产公证的。 财产公证的目的不是为了离婚时分清各自的财产,而是为了保护夫妻双方合法的利益。虽然夫妻结婚后是可以做财产公证的,但是要考虑双方的意思, 夫妻之间要多进行沟通和商议。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婚房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因为现在结婚很多女方家庭都会要求男方家庭提前购买好婚房,但是又存在一个很更加现实的问题,婚前买房产权是属于个人的。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用婚前财产在婚后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二、用婚前财产在婚后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在以下4种情况下婚后买房仍属于个人财产。   1、婚前订立财产协议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
  •   离婚律师解析:特有财产是指专属于配偶一方个人所有并排斥夫妻共有的财产。特有财产制是与共同财产制相匹配的制度。这是婚姻法中新增加的内容,其意义在于: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特有财产包括:

      1、 一方的婚前财产。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无论是动产、不动产,在婚后均归原财产所有人个人所有。即使离婚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应专属于夫妻个人所有,不能成为共同财产。否则,法律设立赔偿金的意义无法实现。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一规定尊重了赠与人和立遗嘱人的意愿。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这类财产成为个人特有财产,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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