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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登记由谁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4 16:32:07 0人浏览

导读:

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权属发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那么房屋权属登记由谁办理?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房屋权属登记由谁办理
  •   如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房屋权属登记必须在30天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登记之后,房屋产权才将属于个人所有。为了帮助大家完成房屋权属登记的这一步骤,本文讲述了房屋权属登记的作用,办理流程,时限,以及内容等内容。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

  •   申办房屋权属变更登记须知

      一、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3、《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条例》

      4、 建设部、省、市、县(区)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

      二、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办条件

      1、 权利人(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 无查封、抵押等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

      3、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社会团体、提供资料齐全有效,权属明晰。

      4、 房屋地址或权属依法变更的。

      三、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提供的证件及要求

      1、 权利人(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房管中心提供)

      2、 填写产权登记申报审核表(房管中心提供);

      3、 原房屋所有权证;

      4、 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农房、租赁土地、划拨土地先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验原件收...

  •   核心内容: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权属发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那么房屋权属登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如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答:住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工作流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认证→税务窗口缴纳税费→房屋产权登记受理→收费窗口交费→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10个工作日后)

      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手续?

      1、回迁住户提交以下要件: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书、扩大面积收费通知单、住宅安置单、动迁安置发票、动迁扩大面积收费发票(或两张发票合开为一张发票)及住户及其配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及未再婚证明等。

      未换取动迁安置发票、动迁扩大面积收费发票的住户,按照所属区拆迁办换发时间顺序另行通知领取。相关问题咨询回迁房屋处所所在地区拆迁办。

      2、购买商品房及商业网点的住户提交以下要件:购买商...

  •   有房子的朋友应该对于房屋权属证明都有所了解,这个是可以证明房屋所有人的权利的一个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包含了很多种证书,不同的房屋所有人需要领取的证书种类也的不一样的,那么房屋权属证明如何办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权属登记什么意思

      1、房屋权属登记,是指建设管理部门(以下称登记机关)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包括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

      2、依据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同时,我国物权法也规定...

  • ??? 房地产权属登记包括房产所有权登记和房产他项权利登记及土地使用权登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对房地产权属登记作了“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的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的法律规定。

  • 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首先由抵押人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申请表,并按照相关要求填表、到借款银行去盖章,领取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资料审核通过后发放他项权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房产权属争议的处理方式

      1.夫妻个人所有房屋的争议

      夫妻个人所有的房屋,一般指夫妻的婚前房屋或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房屋。对于经过婚姻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的房屋,在离婚财产侵害时争议不大。争议较多的是,虽然是一方的婚前房屋,但是双方在婚后居住多年,并且进行了一定的装修、修缮等经济、精力的投人。在离婚案件中,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协议,在判决时必然归一方所有。这种结果对于非产权人的一方来说,往往是痛苦而无奈,倾注了几年,甚至十几年感情的房屋,到头来还得无条件搬离,怎么样总会有些难以接受。

      对于此种情形的救济是:若离婚后生活困难(根据司法解释,离婚后无住房居住亦为生活困难的一种判定标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经济帮助,支付标准为一至二年的当地房屋的租金标准,或者是要求对方允许居住一到二年。

      2.夫妻取得的“部分产权”房屋的争议

      部分产权房一般是房改房中职工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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