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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离婚证要经过哪些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8 16:32:35 0人浏览

导读:

男女双方合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按照法定程序颁给离婚证。双方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那么发离婚证要经过哪些程序?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发离婚证要经过哪些程序
  • 离婚证的领取程序为:1、自愿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在其受理申请之后提交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相关材料;4、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证的办理程序主要有以下步骤:1、协议离婚的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书面申请;2、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出示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4、填写其他所需文件表格,由登记机关审查等。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核心内容:男女双方合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按照法定程序颁给离婚证。双方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离婚证的程序。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一、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

  • 关于颁发离婚证的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婚姻是两个人走到一起的见证。但是很多人的婚姻并不美好,相处久了发现彼此并不合适,也许分开才是最好的选择。那么离婚证应该如何去补办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证如何补办的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 离婚证如何补办的程序

      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

      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你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你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你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离婚证补办一般要到民政部门,现在一般都...

  • 离婚证的领取程序为:1、自愿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在其受理申请之后提交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相关材料;4、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补办离婚证需要的材料有: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核心内容: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就可以申请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步骤有哪些呢?申请结婚登记需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结婚。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一、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结婚登记的程序,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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