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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致人损害该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0 09:18:56 0人浏览

导读:

动物也是会伤人的,对于动物致人损害责任承担我国侵权责任法是有规定的。从立法上看,在动物致人伤害时,一种是动物的饲养人承担民事责任,另一种是动物的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动物致人损害该如何认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动物致人损害该如何认定
  •   我国法律有动物侵权的相应规定,在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了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那动物致人损害认定又是而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1、须有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2、须有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是指受害人因动物致害行为引起的致伤、致残或致死;财产损害是指动物致害行为引起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动物致害行为侵害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对因动物致害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赔偿可以适用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定。

      3、动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动物致害行为可能是损害事实发生的唯一原因,也可能是损害事实发生的多个原因之一。对于动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是否成立的问题,可依相当因果关系说的标准加以判断。

      4、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

      对动...

  •   从古至今人就一直与动物保持着一定的关系,在古代,动物作为生产的和战争工具;在现代,动物更是已经深入千家万户,许多家庭都饲养宠物,因此动物致害事件屡见不鲜。那么,怎样认定动物致人损害侵权呢?动物致人损害侵权的责任主体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怎样认定动物致人损害侵权

      对于认定一般侵权行为来说,应该说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这四者是缺一不可的。就动物致人损害而言,既然是特殊侵权责任,其特殊性就主要表现在与其他侵权行为相比较,过错并非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应该说,过错只构成加重行为人责任的一个因素。因此,认定动物致人损害侵权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加害行为和发生。这种加害行为并非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的加害行为,而是自然人所饲养的动物对自然人的加害行为。饲养的动物并无种类之分,包括人们通常饲养的家畜家禽,也包括出于猎奇或个人爱好等...

  • 日前,安徽省铜陵市中级法院审结一起因饲养的狼狗咬伤他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终审判决被告张某、强某赔偿原告阮某经济损失1686元,并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安徽省铜陵市某厂租赁人张某、强某,为看厂护院而饲养了两只狼狗,并交给负责看护厂门的聘用民工何某照管。2000年3月19日,阮某拉车途经该厂门口时,一只狼狗从其背后突然蹿上来,先在其左腿上咬了一口,后又在其右腿上咬一口,致使阮某两腿均被咬伤,当即不能行走,被人送往医院治疗。阮某共用去医疗费130元,交通费356元。

      阮某在腿伤痊愈后,多次找到张某、强某商量处理事宜,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阮某于2000年6月向铜陵市郊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某、强某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1000元,误工费2000元,精神损失费5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张某、强某在法庭上辩称:我们二人共...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章的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四条共七条,规定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这对于人们无论是基于个人爱好,还是生活情趣或工作需要而饲养动物,同时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尊重他人生活,将起到巨大的教育、规范和管理作用。

      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主体问题。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主体,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有很大的不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来看,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主体,当然主要是 “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与“被侵权人”,而“饲养动物”也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因为是“饲养动物”使“动物...

  • 日前,安徽省铜陵市中级法院审结一起因饲养的狼狗咬伤他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终审判决被告张某、强某赔偿原告阮某经济损失1686元,并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安徽省铜陵市某厂租赁人张某、强某,为看厂护院而饲养了两只狼狗,并交给负责看护厂门的聘用民工何某照管。2000年3月19日,阮某拉车途经该厂门口时,一只狼狗从其背后突然蹿上来,先在其左腿上咬了一口,后又在其右腿上咬一口,致使阮某两腿均被咬伤,当即不能行走,被人送往医院治疗。阮某共用去医疗费130元,交通费356元。

      阮某在腿伤痊愈后,多次找到张某、强某商量处理事宜,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阮某于2000年6月向铜陵市郊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某、强某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1000元,误工费2000元,精神损失费5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张某、强某在法庭上辩称:我们二人共...

  • 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在各类侵权行为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应该说是一种较特殊的形式,其特殊性在于这是一种间接侵权引发的一种直接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上,对于这种行为的性质、责任构成、赔偿标准等方面,应该说都存在诸多争议,因此,在理论上做进一步的探讨,对于侵权理论的研究、对于法律实践活动,应该说都颇有裨益。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历史沿革:

    应该说,从人类诞生开始,就有了饲养动物的历史。人类既养驯服的猫、猪、羊,也养凶猛的狗。这就决定了必然会产生动物伤害人的事件。在蒙昧时代,比较流行的方式是同态复仇。即你饲养的动物伤害了我,我也要通过某种方式让你受到同等伤害。随着人类的不断发展,人们渐渐认识到同态复仇的方式是一种既野蛮,又于事无补的方式。因此,就逐渐过渡到对侵权对象予以经济补偿的方式。对此,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古代立法已有规定。早在春秋战国时代,秦国《田律》牛羊课就出现了鼓励养殖的条款。[1]法律的...

  •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由谁承担责任,要看谁对侵权行为的发生存在过错。如果是被侵权人自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后果发生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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