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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承担哪些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4 10:02:34 0人浏览

导读:

承担义务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当我们成为需地役权利人的时候,我们就要承担作为权利人应该承担义务,或许很多人并不了解需要承担哪些义务,那么出卖人承担哪些义务?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解答具体内容吧。
出卖人承担哪些义务
  •   寄存人的义务

      1)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2)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之保管人。

      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并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4)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不定期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的费用。对支付基础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法律规定仍不明确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时同时支付。

  •   买卖合同的买受人的目的就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以交付标的物的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是出卖人最基本的义务。这在各国或者地区的民法中都是一致的,如德国、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对出卖人义务的规定首先就是“物的出卖人负有向买受人交付其物,并使其取得该物所有权的义务。”《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0条也规定:“卖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

      交付是指标的物占有的转移。民法理论将标的物的交付分为现实的交付和拟制的交付两种。

      现实的交付即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转移于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如将出卖的商品直接交给买受人,将出卖房屋的钥匙交给买受人等等。都是现实交付。拟制的交付是指出卖人将对标的物占有的权利转移于买受人,以替代现实的交付。法律规...

  •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旧法: 第五条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释义: 本条款规定了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 修订后公司法删除了旧法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的内容,并首次通过立法明确了公司应当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公司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作为民事主体,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也要求它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1)公司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其各项经营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这是公司最重要的义务。(2)公司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社会公德是指各个社会主体在其交往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公共道德规范;商...
  • 互联网的发展到今天,可以说百分之九十的人在网络平台进行过购物,那么相对于线下实体店的商家来说网络商品经营者具体义务是怎么规定的呢?是不是跟实体店一样也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会有其他的特殊规定,下面就带大家看看网络商品经营者具体义务是怎么规定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具体义务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
  •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
  •   在现今生活中,大部分小区都是有物业管理的,那物业公司的义务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产权人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应该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当物业公司不能履行物业合同时,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解除合同。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物业公司对所管理的内容采取重大措施时,应该经过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如公共设施的重大修缮,拆除等情况。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必须符合行政法规的规定。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要及时...

  • 保管人的权利与义务如下:1、保管人享有请求支付仓储费用、请求损害赔偿、留置权、提存等权利;2、保管人负有妥善保管标的物、亲自保管、不使用保管物等方面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第九百零七条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九十一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释义沿革信息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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