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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6 14:30:42 0人浏览

导读: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于拆迁这两个字眼已经不陌生了,很多时候,拆迁户可以有资格申请拆迁安置房。由于拆迁安置房相较于商品房来说,价格低廉很多,因此很多人都想申请拆迁安置房。但拆迁安置房作为一种福利房,申请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一定的条件。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拆迁安置房的条件
  •   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 北京市是中国的首都是一座大城市,房价是很昂贵的。安置房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那么,北京安置房申请条件是什么。一、北京安置房申请条件1、在当地城市城区内集体土地上,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储备项目、区级以上(包括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上根据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子的所有权人,户口在拆迁地,自愿居住安置房和符合拆迁分户条件的人群。2、符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村民自住房屋集中建设规划和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D级房屋,按城市规划要求不能就地改建、重建且自愿按成本价购买规定面积安置房的人群。二、安置房申请流程1、拆迁安置房购买申请人填写《拆迁安置房...
  •   强制拆迁的条件

      强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屋的行为。

      强迁有两种方式:

      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

      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

      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之间订立的,主要条款是针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必备条款包括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房屋估价;拆迁安置办法等,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必备条款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等。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

      补偿方式分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若是货币补偿,则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若是产权调换,则按照拆迁房屋和调换房屋各自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

  • 1、 政府角色定位:规范公权力

    征地使农民或被拆迁人的权益失衡,并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问题的根源并非征地行为本身,而是征地的适用范围界定和应用问题。

    政府公共性回归,政府是公共权利机构,具有公共性。在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中出现的政府以暴力方式强行拆迁,使得政府丧失了公共利益代表的性质,激化了社会矛盾,削弱了政府公信力。政府使用暴力的目的应该是为了维护广泛的公共利益,而不是某种特殊利益。应该区分城市建设活动的不同属性(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采用不同的城市征地拆迁标准。对于经营性建设活动导致的征地拆迁活动,被征地拆迁者不仅应该获得开发商支付的以完全成本计算的全部损失,还应该分享开发的利益。对于公益性建设活动,也应该对征地拆迁的全部损失予以补偿,被征地拆迁者不应该为公共利益损失自己的利益,而应该同时分享城市发展的效益。城市建设征地与拆迁活动的制度安排中要充分体现不同属性(公益性...

  •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那可以购买拆迁安置房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要根据不同的情形予以确定:

      (一)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但在取得所有权超过5年后,就可以自由交易了。

      (二)如果是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 一、土地征收程序

    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

  •   市场中存在着许多拆迁安置房。有的人希望可以买卖安置房,可能会疑惑,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房产证是对房屋占有使用处置的唯一合法凭证,取得房产证拥有百分之百全产权的房屋可以过户,如果你要购买拆迁安置房,建议查看房屋房产证情况。

  •   设立40平方米最低保障线

      为最大限度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规定》明确,被拆迁住宅房屋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哈尔滨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总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全额交纳上靠建筑面积50平方米标准户型超面积购房款的,可以安置到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保障户型房屋,可以按照安置房屋的建安成本交纳上靠建筑面积40平方米保障户型超面积购房款;也可以暂按成本租金标准承租保障户型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待被拆迁人经济条件改善后,补交购房款,变更产权性质。

      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哈尔滨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货币补偿金额低于《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的,按照最低补偿标准执行。

      持低保证者获2万元照顾

      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被拆迁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给予2万元照顾;对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登记并持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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