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公司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6 09:02:49 0人浏览

导读: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常见的行为,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说不正当竞争行为是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的,那么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来说,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
  •   不正当竞争之混淆行为

    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1.行为种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混淆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权利之一。商标法对注册商标权的内容、行使方式、保护范围作了专门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其立法意图是编织更严密的法网,使这种行为受到来自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方面的防范和制裁。因此,在法律责任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此种行为依据商标法加以处罚。若不能适用商标法制裁,而行为人确实对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损害的,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与知名商品相混...

  • 我们都知道做错了事情就会有惩罚,有些惩罚在法律上表现为罚款、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处罚等。那么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个怎样的罚法呢?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罚款是多少的相关内容。一、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罚款是多少1、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
  •   当发生不正当竞争行为就会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违法的。那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以上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行为

    推荐阅读: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 阅读全文】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 阅读全文】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15项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5.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6.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

  •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者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只有市场经营者实施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才构成不正当竞争。所谓经营者,是指一切从事商品市场经营或者服务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众多的企业法人,从事营利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参与商业、服务业竞争活动的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和合伙组织等。在市场中处于消费者地位的民事主体不属于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同业经营者 不正当竞争行为,通常发生在同行业经营者之间,主要是不法行为人对其同行业其他经营者权益的侵害。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时对消费者的权益也构成损害,但消费者权益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保护,该种行为不属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规范的范围。由于竞争发生在同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此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

  •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乱、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

  • 经营者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经营者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面临三种类型的法律责任,一是民事赔偿责任;二是行政责任;三是刑事责任。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经营者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经营者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面临三种类型的法律责任:一是民事赔偿责任。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额依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确定,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二是行政责任。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的,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之外,监督检查部门还可以根据其行...
  •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下面小编将给大家介绍几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一、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