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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加班合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4 10:29:26 0人浏览

导读:

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哺乳期上夜班不合法。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针对哺乳期加班合法吗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哺乳期加班合法吗
  • 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哺乳期上夜班不合法。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   市民王女士:我的宝宝5个月了,我还在哺乳。现单位要求我加班,并说如果我不加班,就不给奖金。请问,单位的做法合法吗?

      江西英华律师事务所张华宝律师:我国《劳动法》第63条明确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由此可见,你单位的做法明显不合法。你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单位纠正违法行为。(记者淦丹丹)

      本文由法律快车劳动法 整理,更多内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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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知道在工作中女职工从怀孕起,孕期十个月加哺乳期十二个月属于特殊保护期,那么,哺乳期公司可以调岗降薪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哺乳期间公司不可以调岗降,违犯了国家相关保护女职工的劳动规定,我们可以依法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进行仲裁或者调解。对于哺乳期的职工,用人单位不得调岗降薪、辞退,如果公司确因经营困难则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则用人单位应当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哺乳期协议离婚是合法的。女方在哺乳期内,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如果是女方提出或者是女方有重大过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王剑博律师。

      现就哺乳期休假新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为大家作简要分析解答:

      哺乳期休假的新规定如下: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程晓霞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哺乳期期间是否可以离婚的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即使是在哺乳期期间,也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在此期间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的。但如果是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的。除非女方有重大过错,比如女方婚后出轨,所生子女并不是男方的亲生子女等。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 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哺乳期上夜班不合法。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 哺乳期员工不服从调岗的,用人单位不得调岗。哺乳期员工的享有特殊的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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