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合同纠纷> 保险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保险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4 11:07:49 0人浏览

导读:

在电商平台一步步发展的今天,网购似乎成为了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选择,鉴于网购与传统买卖行为在合同订立以及交付标的物等形式上的不同,那么保险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 在电商平台一步步发展的今天,网购似乎成为了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选择,鉴于网购与传统买卖行为在合同订立以及交付标的物等形式上的不同,《合同法》的条款可能并不能很好地对网购进行规制,如果在网购过程中形成了纠纷,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下面就为大家进行解答。一、确定网购合同履行地的意义确定网购合同履行地在诉讼意义上,在对地域管辖法院确定很有意义,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纠纷以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关系;从物权转移的角度看,买卖合同履行地往往涉及财产的交付,因此会引发财产风险的转移等法律问题。二、如何确定网购合同履行地(一)双方约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发生网购纠纷时,可以通...
  • 关于民事诉讼在现在也是被运用的十分广泛,小到夫妻离婚、大到债务欠款都是采用民事诉讼的方法进行解决,一般来说对于民事诉讼也就是就行民事财产赔偿。下面就为大家带来民事诉讼法合同履行地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民事诉讼法合同履行地规定有哪些《民诉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特性公权性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
  •   合同纠纷案件中不适用履行地确定管辖的情况: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各种合同履行地的具体规定方法:

      1.购销合同:

      ①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从约定,未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注: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合同中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

  •   案情回放

      今年4月份,石狮一家鞋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参加了中国(晋江)鞋博会。此前,甲公司委托厦门市某设计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设计和制作展台,双方并签订了《合同书》。该合同约定“如有争议以甲方所在地(即石狮市)仲裁机构仲裁为准”。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要求完成甲方任务,甲公司支付乙公司大部分工程款,尚余6000元没有付清。会展结束后,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晋江市人民法院。

      甲公司在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时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双方在《合同书》中已经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如有争议应以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为准,晋江市人民法院不具有管辖权。

      晋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两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如有争议以甲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为准”,但所涉仲裁协议仅约定仲裁地点,而对仲裁机构没有约定也未就此达成补充协议。依据《仲裁法》有关规定,该仲裁协议应认定为...

  • 合同的履行地是确定经济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的要素之一,只有正确地确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才能正确地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另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
  • 一、基本案情

    2008年2月,原告赣州市某建筑设计院(以下称“设计院”)与被告云南省某水电公司(以下称“水电公司”)就某水利水电工程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水电公司委托设计院对某水利水电工程进行设计,设计费为130000元。后由于水电公司拖欠设计费,设计院多次催讨无果,便于2009年2月以其经营地为合同履行地向赣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以下称“区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水电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认为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均在云南省某县,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云南省某县法院管辖。

    二、法院的审查与裁定

    区法院接到被告提交的管辖异议材料之后,依法作出裁定书,认为:原告设计院与被告水电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对管辖亦未进行书面约定;虽然设计项目的建设地点在被告辖区,但因建筑工...

  •   合同纠纷案件中不适用履行地确定管辖的情况: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各种合同履行地的具体规定方法:

      1.购销合同:

      ①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从约定,未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注: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合同中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

  •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文为您详细讲述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应如何确定呢,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买卖合同履行地应如何确定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