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公司法> 污染环境罪如何定罪量刑

污染环境罪如何定罪量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30 09:03:51 0人浏览

导读: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那么污染环境罪如何定罪量刑?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污染环境罪如何定罪量刑
  •   工业高度发达带来的环境污染,导致了世界三大环境问题,分别是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如果违反环境法的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那么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网站小编为大家介绍下。

      一、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是怎样

      1、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1)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

      (2)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

      (3)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4)在限期整...

  •   工业高度发达带来的环境污染,导致了世界三大环境问题,分别是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如果违反环境法的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那么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网站小编为大家介绍下。

      一、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是怎样

      1、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1)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

      (2)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

      (3)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4)在限期整...

  • 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根据污染环境的程度、方式和后续补救措施来量刑。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具体表现在哪里?滥用职权罪如何处罚?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滥用职权罪的认定与量刑标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滥用职权行为的表现:

      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

      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做出决定或者处理;

      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

      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

      2、根据刑法的规定,滥用职权行为,只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成立犯罪。

      3、本罪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4、法条竞合: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条,此外,刑法还规定...

  • 由于明确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类型,两高司法解释成为打击各类环境污染罪的有力抓手,那污染环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污染环境罪适用缓刑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污染环境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4、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5、致使传染病...
  •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标准。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从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