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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的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30 15:14:15 0人浏览

导读:

遗产分割是指继承开始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时,依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或者遗嘱指定的数额的遗产所进行的分配。那么遗产分割的原则?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遗产分割的原则
  •   导读:遗产分割原则本文根据相关继承法的知识,为你讲述了遗产分割原则的内容,由法律快车网继承法栏目组提供。法律快车网婚姻继承法栏目为你提供了详尽的遗产分割原则的知识。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这是发挥遗产实际效用的原则,即对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充分考虑遗产的实际效用,以有利于生产经营和各继承人的生活需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遗产的最佳实际效用为准进行分割。

      《继承法执行意见》第五十八条进一步规定:“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分给遗产。”当有一些遗产按此原则分配将引起各继承人的利益相差较大时,可由获益较大的一方对其他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   在继承遗产的时候,是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的,需要遵守继承法规定的分割原则。那么遗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父母一方再婚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若是你想了解这方面的问题,那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父母一方再婚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的有关知识,该要注意那些细节的呢?带着这些问题是我们来看看小编如何说的。希望能帮到大家。一、父母一方再婚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按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遗产完全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那么遗产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除上述继承人外,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当然,也可以按各方协商一致的其它方式分割。在协商不成有争议的情况下,可到法院起诉,法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分割: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
  •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不宜分割的遗产”,不是绝对不能分割,而是指如对遗产标的物本身进行实物分割,可能会改变其性质或损害其实际效用的遗产。对于此种遗产,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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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折价”,是指将不宜分割的遗产实物变卖等折为现款,由各继承人接应继份额的比例,分配现款。所谓“适当补偿”是指将不宜分割的遗产由最需要该遗产的一名继承人继承,对其他继承人的损失,由此人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给予...

  •   在继承遗产的时候,是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的,需要遵守继承法规定的分割原则。那么遗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遗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处理原则有:采取折价处理的原则、不得进行分割的原则、适当补偿处理的原则、共有处理的原则、禁止权利滥用的原则、有利于生活的原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依法由胎儿的父母管理继承的遗产,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其他继承人进行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承分割房屋遗产的一般流程如下:

    1、根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屋;

    2、就具体的分割方式,继承人之间进行协商;

    3、如采用折价补偿的方式,则由获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它继承人的继承比例给予补偿。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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