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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1 15:53:11 0人浏览

导读: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质权人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质权人是什么
  •   质权人是什么?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法律快车编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质权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押财产。出质人也可以将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提单等财产权利出质,这时质权称为权利质权。

  • 质权,亦称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   什么是票据质权的转质?票据质权的转质其实与普通质物的转质意思差不多,那么,票据质权转质有什么作用,票据质权转质是否有效?如果发生法律纠纷,票据质权转质行为能否被法院认可?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票据质权的转质

      转质就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本人或他人的债务,将质物转移给第三人,并在质物上设定新的质权行为。那么,票据质权的转质也就是将质押的票据再质押给第三人。

      二、票据质权转质的作用  (一)转质制度具有融通资金和物资功能。

      票据质权具有融通资金和物资功能主要是通过在票据上设定质权实现的,票据转质本质上是新质权的再设定,通过转质设计赋予了质权人利用票据的权利,使票据有再度流通的可能。这不仅有利于债权市场的发展,而且有利于票据市场的发展,能够实现票据市场与债权市场的良性互动。

      (二)转质制度有利于降低质权人的机会成本。

      在票据质押中,若禁止票据转质,质权...

  •   核心内容:出质人就出质股权享有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余额返还请求权。

      出质人以其拥有的股权出质后,该股权作为债权之担保物,在其上设有担保物权,出质人的某些权利因此受到限制,但出质人仍然是股权的拥有者,其股东地位并未发生变化,故而出质人就出质股权仍享以下权利:

      (1)出质股权的表决权。

      对出质股权的表决权,究竟由谁行使,国外有不同的立法例:一种以法国为代表,认为出质股权的表决权应由出质人行使。如法国《商事公司法》第163条第3款规定,“表决权由作抵押的证券的所有人行使。为此,受质人应其债务人的请求&按法令确定的条件和期限寄存其抵押股份”。瑞士《民法典》也采此观点。一种以德国为代表,认为人不得妨害股东表决权之行使,但应将作为抵押权标的的股份交付于有信用的第三人,如银行或股东的代理人,经该股东之同意代为行使,违者负损害赔偿责任。

      另外,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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