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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未同居需要返还彩礼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09:14:17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结婚一直以来都是有着一个习俗的,那就是给予相应的女方家庭一定的彩礼钱,这个彩礼钱的数目是双方来进行约定的,在现代法律对于彩礼也是进行了规定的。那么结婚未同居需要返还彩礼吗?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详细介绍。
结婚未同居需要返还彩礼吗
  •   有的男女结婚领证后却为同居,之后要离婚的,男方可能会疑惑自己的彩礼的问题。那么,结婚未同居需要返还彩礼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结婚登记后两人未举行结婚仪式,两人并未一起共同生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规定,女方应返还男方彩礼礼金。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以下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会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如果对方没要求返还的话就不用返还,如果对方要求了返还,未同居的话是应该返还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离婚的,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形的,可以主张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一男子与一女子登记结婚领了结婚证,却没有共同生活,后因为产生矛盾导致分手,这种情况下,男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的彩礼能要回来吗?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您,登记结婚未同居,分手仍须返彩礼。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案情:

      村民黄先生与离异女张女士定了亲、办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因为举办婚礼闹崩分手后,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的彩礼还能要回来吗?许多人认为不可能,但法律对此却有着明确规定,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离婚纠纷案,一审依法判决准许二人离婚、由被告张女士限期返还原告黄先生彩礼款30100元;150元诉讼费由原、被告均担。

      现年39岁的黄先生系该县某村村民。今年3月初,经媒人韩某牵线介绍,家境比较困难、已是大龄“剩男”黄先生与36岁的离异女张女士相识,相亲时,这对孤男寡女对对方的相貌、条件、言行举止等都能接受,都觉得能成亲,便决定尽快定下这门亲事。同月6...

  • 如果对方没要求返还的话就不用返还,如果对方要求了返还,未同居的话是应该返还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离婚的,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形的,可以主张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在我国结婚一直以来都是有着一个习俗的,那就是给予相应的女方家庭一定的彩礼钱,这个彩礼钱的数目是双方来进行约定的,在现代法律对于彩礼也是进行了规定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未登记结婚彩礼要返还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未登记结婚彩礼要返还吗

      关于未登记结婚彩礼返还的问题根据最高院《关于使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本案原告为与被告订立婚约关系而交给被告彩礼二十八万元,此事实证据确凿且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可以认定。现婚约双方当事人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要求收取的彩礼的被告返还彩礼,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二、结婚注册登记

      结婚最重要的是注册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持相关证明共同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

  •   返还彩礼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对于是否存在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主张返还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而对于返还彩礼的金额有争议的,双方都应承担举证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返还彩礼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对彩礼是否应该返还是否符合法定情节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具有彩礼返还的法定情节,由主张返还方负举证责任。

      2、对彩礼数额有争议的,争议焦点为彩礼的实际金额。由各方就各自主张负举证责任。

      二、返还彩礼的金额如何确定

      1、哪方提出解除人身关系。根据民法上公序良俗原则,提出解除人身关系的一方一般来说应该负有道德上的瑕疵,故如男方提出解除婚约,裁判就应适当减少返还数额,如女方提出,则应多予支持返还;

      2、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一般来说,结婚时间较长,男女双方受婚姻及家庭约束也越大。双方如果结婚的时间较长,则返还的彩礼数额应酌情较低,反之,则应多于返还;

      3、有无生育子...

  •   有的男女结婚领证后却为同居,之后要离婚的,男方可能会疑惑自己的彩礼的问题。那么,结婚未同居需要返还彩礼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结婚登记后两人未举行结婚仪式,两人并未一起共同生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规定,女方应返还男方彩礼礼金。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以下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会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彩礼一般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最终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的话,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以下情况彩礼可以不用返还:

    1、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即使彩礼的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也不可以要求返还。

    2、男女双方未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

    3、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已经同居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共同生活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实际生活支出、生产需要,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李勇。

      结婚登记未同居,可要求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而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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